8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7月9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7-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1-071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7月8日(星期四)上午10:00在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7月2日以电话、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纪翌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及总经理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与关联方上海熠莉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新时达(上海)服务机器人有限公司(暂定名,正式名称以登记机关核定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拟开展服务机器人相关业务。该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700万元,持股比例为70%,上海熠莉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300万元,持股比例为30%。

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田永鑫为上海熠莉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同时为上海熠莉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上海冀跃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0%的股东。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3)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议案》

公司原非独立董事田永鑫先生为了更好的致力于公司服务机器人业务,同时,为了更好的满足公司治理要求,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副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后仍将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鉴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金辛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4)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周广兴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核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周广兴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5)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6月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总数为698万股。其中,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首次授予数量237.1821万股,上市日期为2021年6月29日;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首次授予460.8179万股,上市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因此,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2,040.6688万元修订为人民币62,277.8509万元。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备案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6)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8月3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公司变频器新工厂一楼报告厅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077)。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1-072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7月8日(星期四)上午11:30在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7月2日以邮件、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宫兆锟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有利于促进公司未来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事项投资金额及投资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3)。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1-073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与关联方上海熠莉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熠莉科技”)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新时达(上海)服务机器人有限公司(暂定名,正式名称以登记机关核定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拟开展服务机器人相关业务。公司与熠莉科技于2021年7月8日在上海签署《新时达(上海)服务机器人有限公司合资协议》。该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700万元,持股比例为70%,熠莉科技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300万元,持股比例为30%。

2、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7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田永鑫先生为熠莉科技的有限合伙人,同时为熠莉科技普通合伙人上海冀跃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0%的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上海熠莉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嘉定区众仁路399号1幢12层B区J5943室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翼跃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1GXM5N3H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电子产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熠莉科技成立至今未开展业务。

2、构成何种具体关联关系的说明

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田永鑫先生为熠莉科技的有限合伙人,同时为熠莉科技普通合伙人上海冀跃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0%的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公司关联交易。

3、经查询,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新时达(上海)服务机器人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上海嘉定区

3、投资总额:1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700万元,持股比例为70%,熠莉科技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300万元,持股比例为30%。

6、公司经营范围:智能技术、物流技术、计算机软硬件、服务机器人、工业机器人、自动化设备、物流设备、机电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通信产品及相应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服务机器人、自动化设备、仓储物流设备、机电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通信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销售、租赁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均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后的信息为准。

四、合资协议主要内容

1、出资比例

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700万元,持股比例为70%,熠莉科技以自有资金

出资人民币300万元,持股比例为30%。

2、股东会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构成,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

3、董事会

公司设立董事会,成员为五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其中公司提名三名董事人选,熠莉科技提名两名董事人选。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任。股东有权随时更换各自所提名的董事人选。股东应当行使其股东权利,通过股东会决议选举双方提名的人选当选董事。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甲方委派的董事担任。董事长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4、监事

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公司委派。监事的任期均为3年,任期届满,可

以连任。

5、总经理

设总经理一名,由熠莉科技指派的人选担任,董事会决定聘任、任命或者解聘。

6、公司和熠莉科技双方确认,熠莉科技所持部分合资公司股权未来作为对加入合资公司优秀人才的激励,可以采取向该人员直接转让合资公司股权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向该人员转让熠莉科技财产份额使该人员间接持有合资公司股权的方式。届时人员激励的具体方案包括人员名单、股权转让数额、股权转让方式等均由熠莉科技制定,并经合资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熠莉科技承诺届时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严格执行经合资公司审议通过的人员激励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方案要求的期限将规定比例的合资公司股权/熠莉科技财产份额转让给相关人员。

7、股权转让

如熠莉科技拟转让其持有的合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以下简称“拟转让股

权”),应遵守以下转让程序:

(1)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后,方可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

(2)经公司同意的股权转让,公司有权要求合资公司聘请公司认可的评估机构对合资公司届时价值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合资公司承担),拟转让股权转让价格应根据评估结果确定。

(3)经公司同意的股权转让,公司拥有第一顺位的优先购买权。公司有权自上述评估结果出具之日起六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行使或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熠莉科技应当根据本协议约定向公司(或者公司指定的第三方)转让拟转让股权。

(4)公司自评估结果出具之日起六十日内未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明确表明不行使的,其他股东(如有)可行使第二顺位的优先购买权。

8、声明与承诺

(1)熠莉科技承诺其自身,并将促使和确保其所有合伙人及管理层人员,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包括但不限于控制、投资、管理)或发展任何与合资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服业机器人的研发、制造以及销售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也不会控股或参股或利用或代表第三方成立、发展、投资、参与、协助任何企业与合资公司进行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熠莉科技进一步承诺,如熠莉科技(或熠莉科技合伙人、管理层人员)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合资公司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熠莉科技将(或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确保熠莉科技合伙人、管理层人员)立即通知合资公司,并在合资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合资公司,以避免与合资公司形成竞争,确保合资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2)熠莉科技承诺其合伙人及其他任何在合资公司持有权益的人员,均不会利用合资公司为自己或者他人牟取属于上市公司的商业机会,不会以任何其他方式利用本次合作向任何主体进行利益输送。熠莉科技进一步承诺,如合资公司存在前述情形已经被监管机构关注或者存在相关风险,或者上市公司合理认为存在前述情形的可能的,上市公司均有权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合资公司变更或停止相关业务的经营,且不需要为此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熠莉科技应在上市公司书面通知要求的期限内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指令其委派的总经理和其他人员)变更或停止相关业务的经营。同时上市公司有权向合资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提案要求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停止相关业务的方式,以确保上市公司的权益不受损害。熠莉科技应配合和确保上市公司的前述提案获得合资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的通过。

9、违约条款

(1)除协议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即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其他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因违约方的行为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违约方相应的违约责任。

(2)公司经营过程中,如因任何一方的故意或过失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由该方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此致使其他方利益受到损害的,该方均应向受损害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如熠莉科技违反协议中关于股权转让的约定,或者违反其在协议中所作声明与承诺内容的,公司均有权要求熠莉科技向公司支付一次性违约金人民币100万元整。

10、生效条件

协议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双方遵循公平、公正、公允、互利的原则。本次交易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权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不涉及人员安置、人事变动、土地租赁等情况,有助于分散和共同承担风险。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

近年来,全球服务机器人市场需求、技术创新与产业应用呈现快速发展态势。在我国,服务机器人市场正进入高速增长期。根据亿欧智库作出的《2020中国服务机器人产业发展研究报告》,“IFR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服务机器人市场规模约22亿美元,约占全球25%市场份额,中国电子学会预测未来这一比例有望达到30%。2015年到2019年间,中国服务机器人的销售额增速持续高于全球服务机器人销售额增速及中国工业机器人销售额增速,保持良好增长态势。”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拟开展服务机器人相关业务,有利于优化和拓展公司机器人产业布局,积极把握产业发展中的良好机会,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未来盈利能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进而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价值。通过与核心员工共同投资,建立利益共同体,达到目标一致,有助于充分调动相关员工的积极性。

2、对公司的影响

尽管公司前期就本次设立合资公司的前景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与评估,但合资公司在实际经营过程中仍不能排除产业政策、行业竞争、市场开拓、经营管理等方面带来的不确定性,存在投资收益不确定和投资本金亏损的风险。

公司将保持与其他股东密切沟通,加强对市场需求的研判和机遇把握,协助与监督合资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持续提升业务运营质量,力求经营风险最小化。

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金额及投资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熠莉科技用于出资的金额由其合伙人自行解决,公司及子公司不为熠莉科技及其合伙人提供资助、担保或从事其他影响上市公司利益的事项。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熠莉科技未发生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且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进而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为公司发展储备优质、有潜力的项目,有利于公司拓展新的盈利增长点,促进公司未来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投资金额及投资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有利于促进公司未来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事项投资金额及投资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1-074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田永鑫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田永鑫先生为了更好的致力于公司服务机器人业务,同时,为了更好的满足公司治理要求,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副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后仍将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田永鑫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及董事会对田永鑫先生在担任非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田永鑫先生现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665,247股,并通过上海晓奥堃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2,261,969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3,927,216股,合计占总股本0.63%。田永鑫先生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股份管理。

公司于2021年7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金辛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金辛海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以上提名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9日

附件:

金辛海先生:男,197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正高级工程师。2002年4月起加入公司,历任研发工程师、研发经理、研发副总监、驱动研发总监、中央研究院院长、变频器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2017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企业技术中心主任、变频器驱动系统事业部总经理、子公司上海辛格林纳新时达电机有限公司总经理。

金辛海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金辛海先生现持有公司股票425,000股,占总股本0.0682%。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查询,金辛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1-075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田永鑫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田永鑫先生为了更好的致力于公司服务机器人业务,同时,为了更好的满足公司治理要求,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副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后仍将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田永鑫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及董事会对田永鑫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田永鑫先生现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665,247股,并通过上海晓奥堃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2,261,969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3,927,216股,合计占总股本0.63%。田永鑫先生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股份管理。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于2021年7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周广兴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核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周广兴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9日

附件:

周广兴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3月出生,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毕业,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硕士学历。2000年7月-2002年4月就职于鸿准精密模具(深圳)有限公司,任模具设计工程师;2002年4月-2013年7月就职于哈挺机床(上海)有限公司,任销售经理;2013年7月-2016年8月就职于上海宗钜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6年8月-2018年8月就职于上海新时达机器人有限公司,任营销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2018年8月-2020年7月就职于照周精密器械(上海)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20年7月至今,就职于上海新时达机器人有限公司,任总经理。

周广兴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广兴先生现持有公司股票325,800股,占总股本0.0523%。。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查询,周广兴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1-076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6月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总数为698万股。其中,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首次授予数量237.1821万股,上市日期为2021年6月29日;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首次授予460.8179万股,上市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因此,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2,040.6688万元修订为人民币62,277.8509万元。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同步进行修订。

此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备案的相关事宜。

具体修订如下: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1-077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21年8月3日(星期二)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相关议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8月3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三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27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27日。截至2021年7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公司变频器新工厂一楼报告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4)。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1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21年7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以2021年7月30日16:00前到达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

4、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邮编:200050。

(2)会议联系电话:021-52383315。

(3)会议传真:021-52383305。

(4)会议联系人:周小姐。

(5)联系邮箱:yulla@stepelectric.com。

2、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特别提示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362527

(2)投票简称:时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的股份性质:

委托书签发日期:

注: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反对、弃权)进行表决。

4、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