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金融风险防控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
□杜 静 杜 磊
美联储在6月议息会议之后意外释放提前加息信号,并引发连锁反应。随后巴西、日本、俄罗斯、韩国等国央行纷纷宣布加息,释放收紧货币政策的信号。相关专家学者普遍认为,未来全球可能会掀起一轮加息浪潮。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给经济带来的影响,全球市场投放了大量的流动性。又因为疫情控制和经济恢复的状态不一,各国调整货币政策的方式、程度也将出现差异。但是,因流动性过度投放导致的全球大宗商品上涨的趋势,短期内不大可能发生改变。这对我国金融风险防控提出了新挑战,提高抵御和化解外部市场冲击的能力,将成为金融风险防控的一项紧迫性、常态性和长期性工作。
我国金融风险防控体系主要是在经济顺周期发展环境下建立起来的。在经济发展初期,由于经济的外向性水平不高,外部市场的关键要素变化,对金融风险防控的影响和冲击有限。而当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后,我国的经济发展与外部市场变化的关联性和敏感性大为增强。因此,提高金融风险防控抵御外部市场冲击能力,应在着眼长远与立足当前中,打牢基础,优化机制和细化过程。一是在不断健全和完备我国产业体系中,打牢金融风险防控基础。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既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货币政策质效最优化的重要体现,还是金融风险防控的本质支撑。从长远和全局看,只有我国产业体系越完备,国外货币政策波动的负面效应对我国的影响才会越小。金融风险防控是主动的不是被动的,是超前的不是事后的,是系统的不是分割的。金融风险防控只有在支持经济发展并提升质量中,才可能拥有主动作为和有效作为的基础与力量。因此,货币政策的实施应力求为金融风险防控取得这一基础和力量创造条件,在坚守“以我为主”和“不急转弯”的原则下,提高调控的科学性,服务和支持我国产业体系的健全与完善;注重加强国内市场与国外市场的协调,国内市场中生产、分配、流通与消费环节的协调,以及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的协调;从增强国际竞争力、突破技术性瓶颈、补好短板、放大资源性优势以及提升消费端质量等方面,提高我国产业运行的内部稳定性和外部适应性。
二是在主动遵循市场化和法制化原则中,优化金融风险防控机制。面对外部市场压力,防控金融风险的根本途径,是建立分层化和变化性的经营机制。由于用新增债务覆盖到期债务的手段和方式不可能延续,所以金融机构要变考验为机遇,变习惯做法为机制约束,从适应变化中获取工作主动。一方面,坚持对象结构的动态调整。对实体企业因受外部市场冲击影响,出现债务偿还困难的,要区分情况,采取不同和分层应对策略,不搞“一刀切”,做到帮扶与淘汰结合,事前与事后并重,重点对象与特定主体协调,以制度机制保障风险管控的灵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另一方面,坚持手段方式的主动创新。金融风险的变化性与复杂性,决定了金融风险防控的多样性,而做好创新是丰富多样性关键手段的永续动力。要从金融风险资产存在的不同状态、形成的不同原因、可能出现的不同趋势以及不同的市场对象等方面,探索特色化、组合性的手段和方法,增强金融风险防控措施的张力与空间弹性。比如,对于可能形成的不良资产,不采取简单“收回”的方式,更多使用“收回”与“重组”结合,使金融风险的处置过程变成资源再重组再利用的金融创新过程。
三是在持续形成开放式与协同化格局中,细化金融风险防控过程。面对外部市场冲击,需要在更加开放的环境中,以始终步调一致、高效协调、合力向前的务实精神与做细过程来应对。市场监管部门工作过程的细与实,要更多体现在保持货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操作性上,并针对不同时期、不同对象和不同事件的变化实际,适时改善和优化管控内容、手段和方式。金融机构工作过程的实与细,要更多体现在对象的差异性、手段的精准性和内容的深入性上,做到利用互联网工具和智能化手段,把风险防控的过程与实体企业的经营过程有机结合,强化风险管控的超前性、恰当性和合理性。实体企业工作过程的细与实,要更多体现在透明经营管理信息、保持与金融机构的常态化沟通上,尤其是对于影响资产运行风险的突发性事件、关键性要素与决定性环节,建立与金融机构无障碍沟通的渠道,增加信任感和信用度。与此同时,市场各方应自觉恪守契约精神,强化合作意识,共享各类信息资源,以此形成金融风险防控同频共振的强大力量。
(杜静系资深财经评论人、原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起草专家之一; 杜磊系武汉金控集团资产管理部副部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