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53 股票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9 债券代码:155765 债券简称:19建发01 债券代码:163104 债券简称:20建发01 债券代码:175228 债券简称:20建发Y1 债券代码:175878 债券简称:21建发Y1 债券代码:188031 债券简称:21建发Y2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名称: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被担保人名称:建发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建发能源有限公司、厦门建发物产有限公司、厦门建发原材料贸易有限公司、厦门建发化工有限公司等全资或者控股子公司(被担保人名单详见下文中的“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以下简称“被担保人”)。
●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拟为被担保人关税保证保险项目提供担保,担保限额19.70亿元人民币。
● 截至2021年6月末,公司累计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担保余额约为194亿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被担保人由于业务开展的需要,于货物报关通关时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太保”)、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以下简称“中银保险”)或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保险”)投保关税保证保险。三家保险公司合计承保限额19.70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国太保承保限额11.70亿元人民币,中银保险承保限额6亿元人民币,阳光保险承保限额2亿元人民币。根据关税保证保险项目协议约定,需由公司为被担保人(即关税保证保险项目投保人)就关税保证保险项目提供担保,其中为中国太保的投保人担保的限额为11.70亿元人民币,为中银保险的投保人担保的限额为6亿元人民币,为阳光保险的投保人担保的限额为2亿元人民币,合计担保限额为19.70亿元人民币。
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包含公司为“供应链业务板块各子公司”提供460亿元人民币以及21.3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限额,并授权董事长或获董事长授权人士(含子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具体担保金额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因此,本次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单及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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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被担保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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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税保证保险项目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太保签署的协议主要内容
1.保险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保证人: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人: 建发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建发化工有限公司、厦门建发能源有限公司、厦门建发物产有限公司、厦门建发原材料贸易有限公司,协议期间公司其他子公司在签订补充协议并经中国太保审批同意后可做为投保人。
2.担保责任:公司向保险人承诺,就投保人于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向保险人投保的关税保证保险,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在保险人理赔后,公司自愿就投保人应向保险人偿还的追偿款项及利息在11.70亿元人民币最高额保证范围内为投保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3.协议有效期:自协议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年,协议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31日24时止。协议期满如各方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顺延1年。
4.保证期间:自保险人依法取得保险人代位求偿权之日后的3年。
(二)公司与中银保险签署的协议主要内容
1.保险人: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保证人: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人: 被担保人
2.担保责任:公司向保险人承诺,就投保人于2021年5月19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向保险人投保的关税保证保险,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在保险人理赔后,公司自愿就投保人应向保险人偿还的追偿款项及利息在6亿元人民币最高额保证范围内为投保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3.协议有效期:自协议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年,协议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31日24时止。
4.保证期间:自保险人依法取得保险人代位求偿权之日后的3年。
(三)公司与阳光保险签署的协议主要内容
1.保险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
保证人: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人: 包含但不限于被担保人以及协议签订后公司新设立的子公司
2.担保范围:公司承保的关税履约保证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保险金额和履行保证责任而实际发生的赔款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告费、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
3.担保方式: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限额:2亿元人民币
5.协议有效期:自协议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2年,协议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24时止。
6.保证期间:至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后两年。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