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577 证券简称:长沙银行 编号:2021-035
优先股代码:360038 优先股简称:长银优1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股东湖南新华联国际石油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石油”)持有的本行52,530,995股股份,占本行总股本的1.31%,股份性质为限售流通股。
● 截至本公告日,新华联石油持有本行52,530,995股股份,占本行总股本比例为1.31%,其一致行动人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华联建设”)持有本行289,430,762 股股份,占本行总股本比例为7.2%,其中质押289,298,538股,冻结126,430,762 股。
●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最终是否拍卖成功存在不确定性,本行将根据后续拍卖结果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该事项不会对本行的日常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1年7月21日收到股东新华联石油函告,其所持本行股份将被司法拍卖,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拍卖情况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8月23日10时至2021年8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 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新华联石油持有的本行的52,530,995股,占本行总股本的 1.31%,股份性质为限售流通股。
二、拍卖原因
新华联石油与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由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执行,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拍卖新华联石油持有的本行52,530,995股股权。该笔股权已于2018年12月办理了质押登记,质押权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期限3年。
三、对本行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股东新华联石油持有的本行的52,530,995股股份,占本行总股本的1.31%。其一致行动人新华联建设所持本行126,298,537股股份将于2021年7月23、2021年7月25日被司法拍卖,占本行总股本的3.14%,上述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合计178,829,532股,占本行总股本的4.45%。
新华联石油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是本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不是本行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如上述股份被拍卖,不会导致本行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目前不会对本行日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最终是否拍卖成功存在不确定性,本行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行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本行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