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1-047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源环保”)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房产并签署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的具体内容如下: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2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拟购买房产并签署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称,拟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武林控制的南通京源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源发展)购买房产,初步估算价格为人民币5000万-6000万元。现已签订初步意向协议。上述房产将用于实施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智能超导磁混凝成套装备项目”。经事后审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请你公司就如下信息予以核实并补充披露。
一、公告披露,本次交易的房产为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通富路西、新胜路北区域都市工业综合体项目A2-1、A2-33号厂房,建筑面积约9718平方米,目前尚在建设中,预计完工时间为2022年3月。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京源发展取得上述土地的时间、对价、方式、相关厂房的建设方、建设成本;(2)交易预估价格相较厂房成本的增值率;(3)结合厂房周边同类房产的价格以及京源发展向独立第三方销售厂房的价格,分析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允性;(4)厂房面积与募投项目产能的匹配性,向京源发展购买厂房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二、公告披露,本次交易正式合同的签订将以公司成功发行可转换债券为前提。你公司2021年一季报披露,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57亿元,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实控人是否参与可转债认购,计划认购可转债的比例、金额及资金来源;(2)结合在手货币资金情况,说明你公司购买厂房的资金来源,与实控人认购可转债是否构成一揽子安排。
三、公告披露,京源发展的股东为李武林、广东华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通智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分别为人民币7000万元、1800万元和1200万元。其中,广东华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迪投资)是公司董事王宪控制的企业。我部关注到,你公司上市后多次向关联方购买资产。2020年5月,你公司向华迪投资购买广东华迪新能源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迪新能)45%的股权,作价2700万元。华迪新能主要从事环保企业投资,截至2020年末营业收入为0,净利润为77.48万元。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各股东实缴出资情况及资金来源,是否涉及质押上市公司股份,是否与公司存在其他资金往来;(2)南通智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3)华迪新能2020年营业收入为0的原因,投资活动是否正常开展,购买华迪新能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4)公司董监高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的程序是否合规,是否违反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承诺。
就上述事项,请你公司独立董事逐项发表意见,请保荐人进行核查并逐项发表意见。请你公司及保荐人于2021年7月27日前,披露对上述问题的回复。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积极组织各方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予以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