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52 证券简称:道道全 公告编号:2021-【046】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
公司副总经理吴康林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增持计划基本情况: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 1 月 1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5 ),公司副总经理吴康林先生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2、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至2021年7月19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吴康林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46%。
现将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副总经理吴康林
2、吴康林先生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未持有公司股份。
3、吴康林先生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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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数值保留4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吴康林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46%。
三、增持计划未完成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以及前述人员的配偶,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为避开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等披露敏感期,吴康林先生在上述敏感期均不能购买公司股票,使其未能按计划实施增持。
吴康林先生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具有坚定信心,其后续将在法律法规允许下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届时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吴康林先生对未能在承诺期内完成增持计划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2、本次股票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52 证券简称:道道全 公告编号:2021-【046】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
内部转让计划完成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刘建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道道全”)于2021年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以下简称“转让计划”】,因家庭资产规划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刘建军先生拟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不超过578万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00%(含本数)给其配偶姚锦婷为唯一所有人的私募基金产品,同时刘建军先生与该私募基金产品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
一 、 计划实施情况
1、2021 年 7月 1 4日至 2021年7月16日期间,刘建军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共转让4,249,728股给姚锦婷(刘建军配偶)为唯一所有人的私募基金产品,同时刘建军先生与 私募基金产品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书》,详见 2021 年 7月 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2、2021年7月 20 日,刘建军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共转让 1,530,000股给姚锦婷(刘建军配偶)为唯一所有人的私募基金产品。
2021 年 7 月 20 日,公司收到刘建军先生出具的《计划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刘建军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给姚锦婷(刘建军配偶)为唯一所有人的私募基金产品的股份数量共计 5,779,7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999%),转让计划实施完成。
3、股份转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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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转让前后刘建军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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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数值保留4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一致行动人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甲方:刘建军
乙方:上海恒基浦业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恒基祥荣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1、乙方为私募基金产品,委托人为姚锦婷(为甲方配偶),其持有该基金的份额比例为 100%,甲乙双方决定形成一致行动关系。
2、股东权利的一致行动
乙方同意在道道全经营决策及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时与甲方保持一致意见。乙方同意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委托甲方行使其就所持道道全股权而享有除收益权和处置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乙方无需无须再向甲方出具书面委托书。除甲方以外,乙方不得以委托、信托等任何方式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道道全的包括表决权在内的股东权益委托给任何其他方行使。
3、一致行动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10年;如无新的书面协议,期满后自动续期。
4、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应经协议双方另行协商,并就修改、变更事项共同签署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
三 、 其他事项
1、本次交易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成员或构成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
2、本次股份转让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3、本次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一致,本次计划已实施完毕。
四 、备查文件
1、《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
2、本次股份转让的相关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