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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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采购框架协议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2021-07-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9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采购框架协议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近日,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能科技”或者“公司”)与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百科技”或者“供应商”)签订正极材料采购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或者“协议”)。公司预计2021年下半年和2022全年,将向容百科技采购正极材料分别为5,505吨、30,953吨。采购价格以后续具体订单为准。

●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双方接受预测需求数量上下浮动20%。公司承诺的采购年度数量未完成80%的数量,将按未完成数量(即年度预测量的80%减去已采购数量)的货款的一定比例补偿给供应商。容百科技未供应年度预测80%的数量,也应当承担未完成数量的货款的一定比例补偿给公司。公司和供应商均具有履行协议的能力,且协议有明确的义务、权利条款,但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法规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将可能导致协议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447,383,383元

法定代表人:白厚善

注册地址:浙江省余姚市谭家岭东路39号

经营范围:锂电池材料、锂电池及配件的研发、制造、加工;动力电池的研发及制造;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容百科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和审议情况

本框架协议为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性约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框架协议无需取得有关部门的审批或向有关部门进行备案。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公司产能扩张的需求和保障客户项目顺利实施的目的。公司近日与容百科技签订框架协议。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数量及金额

公司预计2021年下半年和2022全年,将向容百科技采购正极材料分别为5,505吨、30,953吨。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双方接受预测需求数量上下浮动20%。公司承诺的采购年度数量未完成80%的数量,将按未完成数量(即年度预测量的80%减去已采购数量)的货款的一定比例补偿给供应商。容百科技未供应年度预测80%的数量,也应当承担未完成数量的货款的一定比例补偿给公司。

采购价格以后续具体订单为准。

(二)货物交付要求

容百科技应按照符合双方签署的质量协议和技术协议标准交付产品。货物交付的准时性、质量、降低成本的成果及后续达成共识的其他指标将作为公司对供应商评价的关键指标,如供应的货物屡次没有达到要求,将被视为实质性违约,公司有权终止本协议。

(三)争议解决条款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正极材料是公司产品的核心原材料。协议的履行,降低了原材料供需波动对公司产生的不利影响,保障了公司优质原材料的供应。同时,也有助于公司继续发挥技术优势,为客户带来质量高、性能优异的产品,保持公司的竞争力。

本协议的履行将对公司本年度及下一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框架协议中的采购数量仅为公司预计采购数量,且如果公司承诺的采购年度数量未完成80%的数量,将按未完成数量(年度预测量的80%减去已采购数量)的货款的一定比例赔付给容百科技。

公司和供应商均具有履行协议的能力,且协议有明确的义务、权利条款,但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法规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将可能导致协议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该公告属于公司自愿性披露公告。除与供应商签订相关保密协议,或涉及重大商业机密外,公司将在和供应商签订采购协议等类似文件且预计采购金额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信息披露要求时,及时披露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