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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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1-07-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21-059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平潭沣石恒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沣石恒达”)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获悉其因资金需求,于2021年7月2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14,65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29%。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沣石恒达的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本次减持情况

2、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向沣石恒达及其一致行动人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相关资产,沣石恒达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承诺情况如下:

截至目前,沣石恒达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大宗交易无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3、沣石恒达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平潭沣石恒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