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 临2021-085号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7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渣打银行(中国)申请授信业务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在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其中包括为担保第三方义务的银行保函或备用信用证),额度1.5亿美元,期限两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隆跃新能源在中信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86号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子公司海南州隆跃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跃新能源”)。
● 担保金额:为隆跃新能源在银行申请的3.3亿元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
截至2021年7月23日,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提供的融资类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9.68亿元和美元4.77亿元(如无特别说明,以下金额币种为人民币),履约类担保余额为美元7.60亿元,供应链金融类担保余额为6.12亿元,对外担保余额为3.46亿元。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隆跃新能源在中信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子公司隆跃新能源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申请的3.3亿元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新增融资类担保预计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决定为全资子公司2021年提供新增融资类担保额度不超过18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上新增担保金额在预计总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海南州隆跃新能源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0年8月13日
3、注册地点: 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西台村
4、法定代表人:张长江
5、注册资本:9,000万元
6、经营范围: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维护、经营管理及技术咨询;光伏发电设备及组件、金属结构的生产、安装、销售。(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7、隆跃新能源为公司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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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与银行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协议金额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7月23日,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提供的融资类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9.68亿元和美元4.77亿元,履约类担保余额为美元7.60亿元,供应链金融类担保余额为6.12亿元,对外担保余额为3.46亿元。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87号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8月11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西安市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兰池大道中段西安星河湾酒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8月11日
至2021年8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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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 1、2项议案(请详见公司2021年7月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3项议案(请详见公司2021年6月2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不迟于2021年8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另行刊登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刘学文、胥大鹏、刘晓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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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资料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如有);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卡(如有)。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如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如有)、营业执照复印件。
上述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
2021年8月2日-2021年8月4日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在上述登记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将现场参会登记资料发送给公司:
1、登录网址https://eseb.cn/N6W1juUuiI或者扫描以下二维码登录本次股东大会报名系统,上传登记资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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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将登记资料复印件发送至公司进行登记。
(四)现场资料审核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2021年8月11日10:00-13:50持上述登记资料原件,在会议地点西安星河湾酒店进行资料审核后入场。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尚苑路8369号公司总部会议室
2、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3、邮编:710018
4、联系电话:029-81566863、029-86519912
5、传真:029-86689601
6、联系邮箱:longi-board@longi.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三)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及本次会议场地容量限制,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敬请公司股东理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8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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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