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81 证券简称:ST辅仁 公告编号:2021-047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收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执行裁定书》(2021)豫01执恢171号之一,(以下简称“《裁定书》”)。《裁定书》具体内容如下:
“申请执行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业路支行,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5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0768197252。
负责人: 郭庆阳,行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 王玉琦、 李颖,国浩律师(郑州)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鹿邑县产业集聚区同源路1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00017569469XJ。
法定代表人: 朱文臣。
被执行人: 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开封市禹南街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2007551588773。
法定代表人: 朱文臣。
被执行人:朱文臣,男,1966年9月14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鹿邑县玄武镇桥北头行政村北头7号,居民身份证号: 412725196609146175。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业路支行申请执行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朱文臣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 豫 01民初194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诉讼过程中,经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业路支行申请,本院依据(2019) 豫01执保526号执行裁定书轮候冻结了被执行人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证券账户号:B8810475047) 持有的ST辅仁 54,014,999股无限售流通股(证券代码:600781)。因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业路支行对其中1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享有优先受偿权( 质押编登记编号:ZYD182226),经本院商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将处置权移送我院。本院于2021年7月19日10时至2021年7月20日10 时(延时除外) 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上述1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进行司法拍卖, 买受人方泽彬(居民身份证号码:330182198904200017) 以最高价37,646,350元竞得。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
一、 解除对被执行人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证券账户号:B8810475047 ) 持有的ST辅仁1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证券代码:600781 ) 的冻结,解除上述1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所设定的质押(质押编登记编号:ZYD182226,质押权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业路支行),并将上述1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过户至方泽彬(居民身份证号码:330182198904200017)名下。所有权自拍卖成交时起转移。
二、方泽彬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为《上海证券报》,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81 证券简称:ST辅仁 公告编号:2021-046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
及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收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郑州中院”)下发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豫01执恢273号,公司控股股东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仁集团”)将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27,153,926股股票以89,358,140元价格被司法划转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每股折价3.29元。上述司法划转已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基本情况
兴业银行向郑州中院申请执行朱文臣、辅仁集团、河南辅仁堂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仁堂”)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郑州仲裁委已于2019年12月2日作出的(2019)郑仲裁字第0729号仲裁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2021年5月21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河南高院”)作出(2021)豫执复32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变更兴业银行为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信托”)与辅仁集团、朱文臣、辅仁堂合同纠纷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在该案件执行中,兴业银行向郑州中院提交申请,郑州中院向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豫01执恢273号,将郑州中院流拍的27,153,926股股票以89,358,140元价格充抵所欠债权人的债务,剩余债权继续追缴。依照相关规定,郑州中院对辅仁集团(证券账户号:B881047504)持有的公司27,153,926限售流通股(证券代码:600781)以89,358,140元价格划扣至兴业银行(证券账户B884063627)。
本次司法划转已完成,股权过户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截止目前,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股份27,153,926股,占公司股本比例为4.33%。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
注:辅仁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96,393,329股(其中限售流通股股份47,334,999股,无限售流通股49,058,3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37%。
三、控股股东其他情况
1.截止目前,辅仁集团逾期债务约66.31亿元。因逾期债务,辅仁集团面临多起诉讼,诉讼涉及金额约66亿元,具体金额尚需进一步核实。
2.截止目前,公司偿还所欠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款项后,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借款余额168,772.81万元;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47,965.31万元,尚有担保余额174,695.17万元。上述事项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预计一个月之内无法解决。
3.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事项对公司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暂不会产生影响。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为《上海证券报》,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