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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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2021-07-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ST浩源 公告编号:2021-039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浩源”或“公司”)今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威实业”)所持有的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解除质押、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基本情况

1. 股东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2. 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股东盛威实业持有公司股份95,0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0%;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95,0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0%。

其中:盛威实业质押给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的17,030,000股的股份被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司法冻结,冻结期限36个月。详情如下表:

■■

二、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 截至本公告日,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提供的数据外, 公司尚未收到与上述司法冻结相关的法律文书或证明文件。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及司法冻结事项不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

3.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举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盛威实业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的情形,截至本公告发出日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余额513,860,160.00元(不含利息)。

4.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 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