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339 公司简称:百隆东方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21-052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7月27日上午9时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由董事长杨卫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九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百隆东方2021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经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决定对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经过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93元/股调整为3.73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经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决定对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经过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4.33元/股调整为4.13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21-053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7月27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朱小朋先生主持,应当与会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7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行、财务报告真实性等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本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中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百隆东方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由于公司已经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此次调整符合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93元/股调整为3.73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由于公司已经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此次调整符合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4.33元/股调整为4.13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21-054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第一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7月27日,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隆东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2月1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和证券部均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年2月19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11)。
4、2021年2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21年2月26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2)。
6、2021年3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数为基数分配现金股利,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2021年6月21日,公司发布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8日。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或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调整后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P=P0-V=3.93-0.2=3.73元/股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因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将对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由于公司已经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此次调整符合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93元/股调整为3.73元/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百隆东方本次调整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21-055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第二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7月27日,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隆东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1年3月12日至2021年3月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和证券部均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年3月25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22)。
4、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21年3月31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23)。
6、2021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数为基数分配现金股利,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2021年6月21日,公司发布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8日。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或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调整后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P=P0-V=4.33-0.2=4.13元/股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因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将对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由于公司已经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此次调整符合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4.33元/股调整为4.13元/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百隆东方本次调整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21-056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7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鄞州区甬江大道188号宁波财富中心8楼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杨卫新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副董事长杨卫国先生、董事张奎先生、独立董事黄惠琴女士、覃小红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华敬东先生、财务总监董奇涵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分项表决情况: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8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9议案名称: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0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获通过,其中议案2逐项表决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何晶晶、徐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21-057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5日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中的“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半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1年8月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中的“上证e访谈”栏目以网络方式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5日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中的“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杨卫新先生、总经理杨勇先生、财务总监董奇涵先生、董事会秘书华敬东先生,具体参会人员以实际出席为准。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1年8月5日(周四)15:00-16:00登录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中的“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在线参加本次说明会。
为提高交流效率,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欢迎投资者于2021年8月4日(周三)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broseastern@bros.com.cn)。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分: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74-86389999
联系邮箱:broseastern@bros.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