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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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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7-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9版)

在解除限售日,如果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可以解除限售;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解除限售而失效或作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处理。

4、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其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市价为基础,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在测算日,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授予日公司收盘价-授予价格,为每股5.28元。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预估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假设2021年9月授予,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十五、上网公告附件

1、《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4、《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1-037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1年8月9日-2021年8月10日(8:30一11:30,13:30一17:3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的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徐驳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1年8月13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徐驳先生,1975年-1981年任邮电部第二工程局工程师;1981年-1996年历任中国通信建设第二工程局工程师、局长助理、微波公司经理、副局长等职务;1996年-2001年历任中国通信建设总公司综合业务部处长、工程部处长;2001年-2003年任中国通信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年-2011年任中国通信建设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2006年-2016年任中国通信企业协会运维分会常务副主任;2015年3月至2018年7月任纵横融合网络信息技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8月至今任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独立董事徐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截至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徐驳先生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并对《关于〈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征集人徐驳先生认为: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核心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和地点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8月13日14: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江兴路25号C栋中贝通信集团4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8月13日至2021年8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1、关于《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6日股市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自2021年8月9日-2021年8月10日(8:30一11:30,13:30一17:3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公司签收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收件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江兴路25号C栋4楼

邮编:430000

电话:027-83511515

传真:027-83511212

收件人:中贝通信证券事务部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4、同一表决权就同一议案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果无法判断投票时间,且其他投票方式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就同一议案的表决内容不一致,以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的表决内容为准。

(九)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徐驳

2021年7月29日

附件: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公告中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徐驳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备注: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选择超过一项或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1-038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8月13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江兴路25号C栋4楼中贝通信集团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8月13日

至2021年8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独立董事徐驳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有关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3、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其关联方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具有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同时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函;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二)登记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江兴路25号C栋中贝通信集团4楼会议室

(三)登记时间 2021年8月12日,14:00-17:00。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梦芸女士、程彰昊先生;

联系电话:027-83511515;

联系传真:027-83511212。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8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在“投票数”栏内填写对该候选人相应支持票数,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