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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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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
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2021-07-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0版)

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公司已经建立了覆盖全国的快递网络。截至2020年底,公司在全国范围内拥有转运中心68个,其中自营转运中心64个;累计拥有自动化分拣设备206套,其中自动化交叉带分拣设备130套,摆臂设备76套;公司全网自营的干线运输车辆约3,500辆,全网加盟商拥有运输车辆数为29,150余辆,累计开通干线运输线路约2,400条。此外,通过自主研发的信息化平台,公司已实现对路由管控、转运中心及末端网点管理、资金结算等环节的覆盖,实现快递流转全生命周期的信息监控、跟踪及资源调度,有效提升了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对公司转运中心、运输车辆及信息化建设的进一步扩充,不存在新增技术要求,公司在前述领域技术储备已较为成熟,具备良好的技术储备以保障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

(三)市场储备

公司所处快递行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消费升级、助力生产发展、转型流通方式等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快递暂行条例》、《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关于支持民营快递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针对性支持政策,行业法规政策体系不断健全,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同时,近年来部分中小型快递服务企业逐步退出市场,行业集中度加速提升,市场竞争格局持续改善。

未来,随着我国消费结构升级转型,网购在零售市场的渗透率将进一步提高,网购人数和网购频次将保持增长,加之市场下沉趋势的推进,以新零售、直播电商、跨境电商为代表的新电商平台的蓬勃发展,个人散件的寄递需求及生鲜、医药等个性化、差异化的快递服务需求日益增大,快递物流行业发展空间依然广阔,增长确定性高,快递物流行业未来发展将为提前布局把握市场机遇的快递企业带来红利,本次募投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储备。

五、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拟采取的措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公司拟通过完善公司治理,加强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积极提升未来收益,实现公司发展目标,以填补股东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

(二)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精神,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是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和决策机制,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利益。

(三)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四)大力推进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提升主营业务能力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贯彻以客户为中心、提升品牌价值、打造中转布局“一盘棋”、运用新技术提效、实施市场体系联动的发展战略,通过自动化、智慧化升级实现科技赋能物流服务,符合快递物流行业和公司整体战略的发展方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优化公司业绩及经营效能,提高公司在行业竞争中的抗风险能力,夯实公司在运输效率、服务质量方面的核心优势,全面提升公司一站式综合解决方案能力,并使公司具备更好承接快递行业中长期潜在增长的能力基础,增强核心竞争力与综合服务能力。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充分做好募投项目开展的准备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五)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上市公司已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有完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独立运行机制,设置了与公司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能充分独立运行的、高效精干的组织职能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明确、相互制约。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合理、运行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运作良好,形成了一套合理、完整、有效的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框架。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治理结构,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力。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上市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后,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本人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作出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以下承诺:

“1、本公司/本人保证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的利益。

2、本承诺出具后,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本公司/本人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1-060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

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7月28日,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的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1-061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

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鉴于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的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1-062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周一)15时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16日(周一)15时。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8月16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9日(周一)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8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上海市青浦区重达路58号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并需逐项审议

2.01 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2.05 发行数量

2.06 限售期

2.07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08 上市地点

2.09 募集资金用途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3.00 《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00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研究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00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措施作出承诺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9.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相关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7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进行统计时,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通过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8月13日(周五)9:00—11:00、13:30—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重达路58号5楼证券部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采用邮件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在2021年8月13日17:00 前将邮件发送至:ir@sto.cn,邮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会议联系人:张璐

联系电话:021-60376669

6、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9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具体情况如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注:

1、 本登记表扫描件、复印件均有效。

2、 法人股东请在落款处盖章,自然人股东请签字。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68

2、投票简称:申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