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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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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深证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21-07-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1、华宝深证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华宝深证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45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准予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的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登记机构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持有认购份额的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少于3年。期间份额不能赎回。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本基金自2021年8月23日起至2021年9月3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6、持有建设银行卡、中国银行卡、工商银行卡、农业银行卡、招商银行卡、兴业银行卡、 广发银行卡、民生银行卡、浦发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光大银行卡、平安银行卡、交通银行卡、上海银行卡、上海农商行卡、长沙银行卡、南京银行卡、金华银行卡的个人投资者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sfund.com),办理基金账户开立、认购、资料变更、分红方式变更、信息查询等各项业务。

7、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和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指以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且承诺以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的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

8、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柜台、直销e网金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9、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0、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和直销e网金每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认购费);投资者在直销柜台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每笔1元人民币(含认购费)。已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购买过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投资者,不受直销柜台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11、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投资者在T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请,通常应在T+2日起到销售机构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机构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份额。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21年7月29日发布在本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华宝深证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fsfund.com)。

13、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其他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可能面临杠杆风险、基差风险、展期时的流动性风险、期货盯市结算制度带来的现金管理风险、对手方风险、连带风险、到期日风险、未平仓合约不能继续持有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国债期货,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波动。流动性风险是指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从而存在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可能因资产支持证券的债务人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融资业务存在信用风险、投资风险和合规风险等风险。

本基金可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本基金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投资人面临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

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目标ETF为指数型基金,本基金的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并且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一、本次基金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华宝深证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A类基金份额简称“华宝深创100ETF发起式联接A”,A类基金份额代码“013177”;C类基金份额简称“华宝深创100ETF发起式联接C”,C类基金份额代码“013178”)

2、基金类别:ETF联接基金

3、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4、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5、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及认/申购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且收取认/申购费的基金份额类别,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且不收取认/申购费的基金份额类别,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明。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者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募集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和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7、销售机构

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开户和本基金的认购业务。

(1)直销机构

1)直销柜台

本公司在上海开设直销柜台。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370号宝钢大厦905室

法定代表人:XIAOYI HELEN HUANG(黄小薏)

直销柜台电话:021-38505731、021-38505732

直销柜台传真:021-50499663、021-50988055

网址:www.fsfund.com

2)直销e网金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直销e网金系统、移动客户端(华宝基金APP、微信平台)办理本基金的认/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公司网站:www.fsfund.com。

(2)代销机构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募集期间,如新增代销机构,将另行公告。

8、募集时间安排

本基金的认购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起至2021年9月3日。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9、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认购价格: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3)本基金采取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认购费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投资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表如下:

基金认购费用由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4)认购份额的计算

(1)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

①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的情形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募集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②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的情形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募集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上述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10.00元,其对应的认购费率为0.80%,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1+0.80%)=99,206.35元

认购费用=100,000-99,206.35=793.65元

认购份额=(99,206.35+10.00)/1.00=99,216.35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10.00元,则可得到99,216.35份A类基金份额。

(2)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募集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10.00元,则其可得到的C类基金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00元

认购份额=(100,000.00+10.00)/1.0000=100,010.00份

即:投资者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10.00元,则可得到100,010.00份C类基金份额。

(5)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次基金的募集,在募集期内面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和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同时募集。

2、本公司直销柜台接受认购金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万元)(含认购费)的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1元人民币(含认购费)。

3、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e网金、移动客户端(华宝基金APP、微信平台)认购本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认购费)。

4、已在本公司直销柜台购买过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投资者,不受直销柜台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5、募集期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已在本公司直销柜台、直销e网金、移动客户端(华宝基金APP、微信平台)购买过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投资者,在上述渠道购买本基金时不用再次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账户卡开户、认购申请。

(一)通过直销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2021年8月23日起至2021年9月3日9:30至17: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地点及联系方式见前)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手续:

a、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

b、投资者任一储蓄账户凭证;

(2)认购: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简称“指定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号: 31001550400056006698

联行行号:52364

大额现代支付系统:105290036005

(3)凭汇款凭证,投资者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若个人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在募集期截止日17:0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直销资金专户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在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7个工作日(届时募集期已结束的除外)内投资者可以再次提出认购申请,未再次提出认购申请的由本公司将认购款划往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二)通过直销e网金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2021年8月23日起至2021年9月3日。

工作日的认购申请至 17:00 截止,17:00 以后的认购申请或非工作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于下一个工作日提交。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开立基金账户,具体流程为:

a、输入手机号码信息,获取短信验证码,输入进行验证;

b、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登录密码,阅读并同意服务协议和权益须知,进行身份验证;

c、开户成功,登录“e网金”账户(开户当天可凭身份证号码登录);

d、设置交易密码;

e、风险等级评测;

f、新增银行卡(目前支持建设银行卡、中国银行卡、工商银行卡、农业银行卡、招商银行卡、兴业银行卡、 广发银行卡、民生银行卡、浦发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光大银行卡、平安银行卡、交通银行卡、上海银行卡、上海农商行卡、长沙银行卡、南京银行卡、金华银行卡)。

(2)认购

认购具体流程为:

a、登录“e网金”账户(开户当天可凭身份证号码登录);

b、账户首页“我的e网金”-“正在发行的新基金”页面,点击“购买”按钮;

c、输入购买金额,选择支付方式,点击“确定”按钮;

d、输入交易密码,点击“确定”按钮,完成支付;

e、认购申请提交完成。

3、其他注意事项

开通网上交易时,系统会将投资者的银行卡与基金交易账号绑定,请开户时慎重选择。

(三)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个人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账户卡开户、认购申请。

(一)通过直销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21年8月23日起至2021年9月3日,9:30至17: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手续:

a、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c、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d、印鉴卡一式三份;

e、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f、填妥的相关基金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预留印鉴章)。

其中e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中心认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2)认购:以电汇或支票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简称“指定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号:31001550400056006698

联行行号:52364

大额现代支付系统:105290036005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若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在募集期截止日17:0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直销资金专户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在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7个工作日内(届时募集期已结束的除外)投资者可以再次提出认购申请,未再次提出认购申请的由本公司将认购款划往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二)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机构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募集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承诺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少于3年的,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验资机构需在验资报告中对发起资金提供方及其持有份额进行专门说明。基金管理人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本基金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基金存续期内,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七、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XIAOYI HELEN HUANG(黄小薏)

电话:(021)38505888

传真:(021)38505777

联系人:章希

(二)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三)销售机构

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开户和本基金的认购业务。

1、直销机构: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直销柜台

本公司在上海开设直销柜台。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370号宝钢大厦905室

法定代表人:XIAOYI HELEN HUANG(黄小薏)

直销柜台电话:021-38505731、021-38505732

直销柜台传真:021-50499663、021-50988055

网址:www.fsfund.com

(2)直销e网金

投资者可以通过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直销e网金系统、移动客户端(华宝基金APP、微信平台)办理本基金的认/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www.fsfund.com。

2、代销机构

(1)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7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公司网址:http://8.jrj.com.cn

(2)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公司网址: www.wacaijijin.com

(3)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87号长阳创谷2号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7)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客户服务电话:4000-776-123

公司网址: www.fund123.cn

(8)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 www.eric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2899

(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10)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公司网址:www.yixinfund.com

(11)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公司网址:www.snjijin.com

(12)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55号通华科技大厦7层

公司网址: www.tonghua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101-9301

(13)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401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www.hcjijin.com/

(14)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0-11层

客户服务电话:021-20219931

公司网址:www.gw.com.cn/

(15)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公司网址:www.xincai.com

(16)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520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7991888

(17)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0-466-788

公司网址:www.66zichan.com

(18)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19)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 www.lufunds.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20)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99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21)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 https://www.hgccp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0-555-671

(22)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址:www.ifastps.com.cn

(23)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客户服务电话:4000988511

公司网址: kenterui.jd.com

(24)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 www.yibaijin.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0-899-100

(25)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公司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26)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 www.huaruisales.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2303

(27)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 www.baiying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055

(28)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 www.ajwm.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021-60608989

(29)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 www.puyi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0803388

(30)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电话:400-6262-818

公司网址:www.5irich.com

(31)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 https://www.tl50.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158-5050

(32)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客户电话:95017

公司网址: www.tenganxinxi.com

(3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公司网址:www.boc.cn

(四)登记机构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联系电话:021-3135 8666

传真:021-3135 8600

联系人:丁媛

经办律师:黎明、丁媛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联系人:陈露

联系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露、许培菁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