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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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公告

2021-07-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证券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2021-060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中远海发”)于2021年7月28日实施完成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以2020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本扣除届时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余额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6元(含税)。

因公司已实施完成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发行价格由2.51元/股调整为2.46元/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相应由1,419,074,539股调整为1,447,917,519股。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中远海发拟通过向中远海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A股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寰宇东方国际集装箱(启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寰宇启东”)100%股权、寰宇东方国际集装箱(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寰宇青岛”)100%股权、寰宇东方国际集装箱(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寰宇宁波”)100%股权和上海寰宇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寰宇科技”)100%股权。同时,中远海发拟向包括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运”)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46,4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3,482,437,500股)。中国海运拟认购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为6亿元,且不超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上限。

二、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二○二○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以2020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本扣除届时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余额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6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下年度。

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披露了《中远海发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0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7月28日。

三、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调整情况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做如下调整:

1.股份发行价格调整情况

计算公式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鉴于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仅为现金分红,根据上述公式,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为:2.51-0.056=2.46元/股(向上取整保留两位小数)。

2.股份发行数量调整情况

根据上述调整后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应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发行的股份数量应为整数并精确至个位,折合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不足一股的零头部分,上市公司无需支付。发行股份数量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根据上述公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后,中远海发向中远海运投资发行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