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启华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7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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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1年8月2日起(含)东方红启华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以下简称“本基金”)暂停办理10万元以上(不含10万元)的大额申购业务。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的所有销售机构自2021年8月2日起(含)暂停接受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单日累计金额10万元以上(不含10万元)的申购申请,即,如单个基金账户日累计申请金额超过10万元,按申请金额从大到小进行排序,若存在单笔金额超过10万元的申请,则对该笔申请不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予以确认,其余申请(若有)不予确认;若单笔金额均未超过10万元,则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0万元限额(含10万元)的申请给予确认,其余不予确认。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资料。
(3)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年锁定持有期(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除外),基金份额在锁定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4)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公司网站:www.dfham.com 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咨询。
(5)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30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代理销售机构
并开通定投业务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农商银行”)协商,上海农商银行自2021年8月2日起(含)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东方红招盈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招盈甄选一年持有混合”,基金代码:A类009806、C类009807)、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基金代码:002650)、东方红启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启东三年持有混合”,基金代码:008985),并同步开通上述基金在上海农商银行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
自2021年8月2日起(含),投资者可通过上海农商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业务,并可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定投起点金额为100元,无级差。相关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及流程以上海农商银行的规定为准。实际操作中,对最低购买金额及交易级差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999
公司网站: www.srcb.com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三、 重要提示
1、代理销售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流程等,请投资者遵循代理销售机构的规定。
2、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3、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