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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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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1-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35 证券简称:复洁环保 公告编号:2021-023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彭华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7月31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彭华,女,1965年出生,中国香港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大专学历。2001年至2018年,曾任职上海复旦科技园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租赁服务部经理;2018年至2020年6月,曾任职上海体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商助理;2020年7月至2020年10月29日,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总裁办公室主任。

截至目前,彭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彭华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335 证券简称:复洁环保 公告编号:2021-021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7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湾谷科技园A7幢2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黄文俊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李文静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2、议案3、议案4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2、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本次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郑刚、杨礼中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和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35 证券简称:复洁环保 公告编号:2021-022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7月30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7月30日以口头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时限,召集人已在监事会会议上就豁免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相关情况作出说明。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彭华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鉴于本次监事会审议的议案需在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才能进行,特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提前五天发出通知的义务并同意在2021年7月3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选举彭华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彭华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35 证券简称:复洁环保 公告编号:2021-024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分别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和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已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黄文俊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黄文俊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二、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已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如下: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罗妍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委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三、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已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选举彭华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彭华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曲献伟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李文静女士、程志兵先生、卢宇飞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王懿嘉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同意聘任李文静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中董事会秘书李文静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格备案,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曲献伟先生、李文静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程志兵先生、卢宇飞先生、王懿嘉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五、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朱鸿超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朱鸿超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朱鸿超先生的简历请详见附件。

六、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湾谷科技园A7幢8楼

电话:021-55081682

邮箱:ir@ceo.sh.cn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31日

附件:

程志兵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学士学位,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工程师。2011 年 11 月至 2014 年 10 月,曾任职上海复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总监;2017 年 2 月至 2017 年 12 月,曾任职公司市场总监;2017 年 12 月到 2019年 5 月,曾任职公司职工监事、市场总监;2019 年 5 月至 2020 年 10 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市场总监;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截至目前,程志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程志兵先生与公司其他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卢宇飞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环境工程专业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2013 年 10 月至 2015 年 7 月,曾任职上海复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副主任;2015 年 8 月至 2018 年 12 月,曾任职公司研发中心副主任;2019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研发中心主任;2019 年 5 月 13 日至 2020 年 10 月,任公司监事、研发中心主任;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研发中心主任。

截至目前,卢宇飞先生通过上海众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0,6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卢宇飞先生与公司其他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王懿嘉女士,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专业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中级统计师。2004 年 11 月至 2015 年 7 月,曾任职上海锦之惠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1 年 11 月至 2015 年 7 月,曾任职上海复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王懿嘉女士通过上海众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60,9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王懿嘉女士与公司其他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朱鸿超先生,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金融学专业本科学历。2015年8月至2017年6月,曾任职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2017年9月至2018年9月,曾任职上海大邦物流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经理;2019年2月至2020年7月,曾任职上海中海龙智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朱鸿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朱鸿超先生与公司其他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