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16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爱玛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7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7月2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董事共9人,参会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剑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重庆铜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署〈项目协议书〉的议案》
1、同意公司投资建设爱玛西南制造基地项目,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约20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10亿元。
2、同意在协议生效后1个月内,在铜梁区设立控股项目公司,完成项目公司的登记、开设银行账户及税务手续,项目公司的基本账户存贷款均在铜梁区,项目公司和公司对于履行本协议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3、同意项目公司成立并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后,本协议中公司的权利义务即转移给公司在铜梁设立的项目公司。
4、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业务,并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与重庆铜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署〈项目协议书〉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不再兼任总经理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项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17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与重庆铜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管委会签署《项目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爱玛西南制造基地项目
● 投资金额: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约20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10亿元,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直接或间接融资等方式解决。
●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本次项目建设投资额较大,存在因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不及时,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或实现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3、本项目投资决策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公司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宏观和行业的发展趋势、市场行情的变化、经营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本项目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项目协议书中的投资规模、建设周期等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
5、本投资协议所涉项目的实施须依法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等前置手续,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取得,其中项目一期用地拟通过收购方式取得,项目二期用地拟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6、本投资协议所涉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7、项目投资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存在因不可抗力事件、政策变化而导致协议修改、解除和终止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况
2021年7月30日,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重庆铜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署〈项目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重庆铜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署《项目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公司拟在重庆市铜梁区通过设立控股项目公司投资建设爱玛西南制造基地项目。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约20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10亿元,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直接或间接融资等方式解决。
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签署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重庆铜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公司与重庆铜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重庆铜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乙方: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爱玛西南制造基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项目规模: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约20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10亿元,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直接或间接融资等方式解决。项目总用地约1100亩,其中一期项目用地约300亩,通过收购方式取得,政府将协助完成交易;二期项目用地约800亩,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项目一期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自收购资产产权变更完毕之日起算;二期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办公、研发、培训、生活等用房及设施不受该建设工期限制),自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算。
3、土地预付款:自本协议签订10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土地预付款160万元。该土地预付款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订后转作乙方支付的土地款或退还乙方。
4、乙方应在协议生效后1个月内,在铜梁区设立控股项目公司,完成项目公司的登记、开设银行账户及税务手续,项目公司的基本账户存贷款均在铜梁区,项目公司和乙方对于履行本协议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5、建设用地性质:本协议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最长不超过50年(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主管部门最终核定的为准)。
6、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或项目公司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报建、验收等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或乙方项目公司自行缴纳。
甲方保证乙方或乙方项目公司获得的项目地块上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
7、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项目实行总体规划、分期建设。乙方应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铜梁区相关规划和规定进行项目规划设计,并及时将有关设计方案向甲方等有关部门报批。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或乙方项目公司保证将依据国家法律和本协议约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或乙方项目公司的任何违法行为导致的任何法律责任应当由其自行负责。
乙方及项目公司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建设施工的规定,达到环保及安全主管部门的要求方能投产。
8、违约责任
一方违反本协议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对守约方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在本协议签署过程中做出了虚假陈述或保证的,以及本协议生效后,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乙方及乙方项目公司承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十年内乙方项目公司的股东转让项目公司控股股权的,应当经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控股股权的,乙方和乙方项目公司享受的项目扶持资金应全数退还甲方。
9、 协议解除
除本协议已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解除本协议的情形时,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协议。一方违约的,另一方依法解除本协议后,违约方仍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0、 权利义务转让
乙方依据本协议设立的乙方项目公司成立并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后,本协议中乙方的权利义务即转移给乙方项目公司。除此以外,未经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无权把基于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部分或全部转移或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11、 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并经双方有权机构批准且乙方缴纳土地预付款后生效。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设立的“爱玛西南制造基地项目”投产后,公司能更加及时、有效地满足未来全国主要区域销售市场的订单需求,完成生产基地的战略布局,减少长距离的物流运输成本,提高公司产品的价格竞争力和客户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本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本次项目建设投资额较大,存在因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不及时,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或实现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三)本项目投资决策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公司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宏观和行业的发展趋势、市场行情的变化、经营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本项目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项目协议书中的投资规模、建设周期等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
(五)本投资协议所涉项目的实施须依法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等前置手续,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取得,其中项目一期用地拟通过收购方式取得,项目二期用地拟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六)本投资协议所涉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七)项目投资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存在因不可抗力事件、政策变化而导致协议修改、解除和终止的风险。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18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不再兼任总经理
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剑先生,基于公司经营管理和长远发展战略考虑,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主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将继续在战略层面支持公司发展。张剑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目前,张剑先生持有公司282,317,000股股份,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所作的相关承诺。
公司董事会对张剑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张剑先生辞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其本人未来将专注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布局和长期发展规划。
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可,同意聘任任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勇先生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符合公司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和优化法人治理结构的需求,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勇先生个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31日
附件:任勇先生个人简历
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活电器事业部内销总经理、总裁办高级主管、中国区市场建设与协调高级主管,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创新服务总经理、集智厨房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任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19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8月16日14 点3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2号环球金融中心22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8月16日至2021年8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 2021 年8 月
13 日下午 17:30 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2、登记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2号环球金融中心22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1 年 8 月 13日上午 9:00一12:00,下午 13:00一17:30。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王春彦
联系电话:022-5959 6888
传真:022-5959 9570
邮箱:amkj@aimatech.com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2号环球金融中心22层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8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