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2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9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7月19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7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参加现场会议董事3名,通过通讯方式参加董事4名),会议由董事长马红菊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1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编制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经审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此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尚需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马红菊女士、史家宝先生、曲洪普先生、张治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5、经审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此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尚需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宏伟先生、王超先生、刘余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不存在在本公司连续任期超过6年的情形。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6、经审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经审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马红菊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6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91年至1994年任洛阳市偃师县通达电料厂财务科长;1995年至2002年任洛阳市通达电缆厂财务科长;2002年3月至2007年12月,担任河南通达电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7年12月至2010年12月任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8年4月至2010年12月任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年12月至2018年4月任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年12月至2019年10月任公司副董事长,2019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马红菊女士曾于2005年被评为“偃师市经济发展女能人”,2006年被评为“双学双比女能手”、“三八红旗手”,2007年被评为“偃师市首届十佳女杰”,2008年被洛阳市评为“巾帼科技致富女状元”并当选为河南省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2009年被评为洛阳市“三八红旗手”并当选为洛阳市妇女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2013年当选为河南省第十一届政协委员。
马红菊女士持有公司74,047,488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4.0590%,其与史万福先生系夫妻关系,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两人合计持有公司161,247,065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0.6151%,其与史家宝先生系母子关系,史家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除史万福先生、史家宝先生外的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马红菊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曲洪普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8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1991年至2002年先后任洛阳市偃师县通达电料厂技术员、洛阳市通达电缆厂工程师;2002年3月至2006年担任河南通达电缆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07年年初至2007年12月担任河南通达电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12月至2010年12月任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0年12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曲洪普先生持有公司22,131,003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4.2019%,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曲洪普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史家宝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12月出生,2018年12月至今在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从事企业管理改善、企业推广及员工招聘等工作。2019年5月至今任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0月至今任职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史家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与史万福先生系父子关系,与马红菊女士系母子关系,与除史万福先生、马红菊女士外的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史家宝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张治中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7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工程师。2003年8月至2009年2月任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7年12月至今任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9年2月至今任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张治中先生持有公司53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1006%,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治中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宏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7年9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曾任:河南神火铝电有限公司财务部长、总会计师、副总经理,华铝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公司下属铝业公司总会计师、煤业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部长、副总会计师、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职;现任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9月至今任通达股份独立董事。
李宏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宏伟先生本人已取得深交所公司高管(独立董事)培训字(1103406490)号结业证书。
李宏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王超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7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主任律师,政协郑州市金水区九届委员,郑州仲裁委仲裁员,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并任中国民主促进会河南省委员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委员、经济界联谊会委员、郑州市律协惠济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等职。现任河南美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2018年4月至今任通达股份独立董事。
王超先生持有公司13,8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6%,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王超先生本人已取得深交所公司高管(独立董事)培训字(1103807763)号结业证书。
王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刘余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6年1月出生,研究生,曾任成都海成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成都众联基智科技有限公司经理,2017年至今任成都海成投资有限公司合伙人、成都迈特航空制造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至今任成都君融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至今任重庆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专业委员会委员、2020年至今任成都佳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5月至今任通达股份独立董事。
刘余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刘余魏先生本人已取得深交所上市公司董监高(独立董事)培训字(1809021479)号资格证书。
刘余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0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7月19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7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晓贤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发表如下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对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审议,出具审核意见如下: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成员的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了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经广泛征询意见,并对监事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后,监事会同意提名席贤女士、孙景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另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民主程序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没有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此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尚需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席贤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1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2003年9月至2004年12月在江西省西山文武学校任教;2005年9月至2007年12月在河南省偃师市史家湾小学任教;2008年2月至今在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工作,历任文员、档案管理员、投标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2011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席贤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席贤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孙景要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6年1月出生,中专学历。2007年12月至2008年12月在深圳市点击未来科技有限公司任职;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在洛阳万年硅业有限公司任职;2010年至今在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任职,2013年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孙景要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孙景要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1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1年8月17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8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8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17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12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8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偃师市顾县镇史家湾工业区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马红菊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选举史家宝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选举曲洪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选举张治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选举李宏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选举王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选举刘余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4.01选举席贤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02选举孙景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及其他相关公告。
议案2、议案3、议案4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股东代表监事应分开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见附件3),不接受电话登记。
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登记时间:2021年8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登记地点: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河南省偃师市史家湾工业区
邮政编码:471922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人:张治中 李高杰
6、联系电话:0379-65107666
联系传真:0379-67512888
7、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8、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60
2、投票简称:通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议案设置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表一提案4.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以下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附件3:
股东参会登记表
截至2021年 月 日,本单位(本人)持有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