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1-051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兴达”)及下属子公司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电子”)、赣州市展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宏新材”)与南昌同兴达精密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精密”)自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7月30日累计收到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56,267,676.09元,全部与收益相关,目前均已实际收到相关款项。现将相关政府补助情况公告如下: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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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规定,公司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时,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并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按照该资产预计可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时,区分与企业日常活动是否相关,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次获得的56,267,676.09元政府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计入“其他收益”。具体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增加公司2021年度税前利润 56,267,676.09元,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政府补助的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1、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