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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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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二)

2021-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1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云股份”)及分公司、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下同),自2021年4月28日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各项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8,633,384.64元(实际已到账金额为人民币5,924,162.70元),其中增值税即征即退政府补助资金为人民币4,967,204.64元(实际已到账金额为人民币2,257,982.70元),政府科研项目补助资金及其它政府补助资金为人民币3,666,180.00元。政府补助的具体类型及其会计处理方法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确认及处理。截至本公告日,2021 年度累计收到各项政府补助资金共计15,585,199.33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值税即征即退政府补助资金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自2021年4月28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就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缴纳的增值税即征即退事宜,按月计提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累计计提金额为人民币4,967,204.64元,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收到相关税务主管部门实际拨付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人民币2,257,982.70元。该等政府补助系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国家相关政策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具有可持续性。

该等政府补助的具体类型及其会计处理方法均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确认及处理,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具体如下:

(二)政府科研项目补助资金及其它各项政府补助资金

自2021年4月28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分公司、子公司已收到政府科研项目及其它各项政府补助资金5笔,合计人民币3,666,180.00元。该等政府补助均属于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该等政府补助的具体类型及其会计处理方法均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确认及处理,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具体如下:

二、补助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构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公司将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策补助,其中,计入“其他收益”8,633,384.64元,计入“营业外收入”0.00元。上述政府补助对公司2021年利润产生的影响金额为8,633,384.64元。

3、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地使用政府补助资金,调动各部门积极性,让政策落到实处,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