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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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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产业基金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2021-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2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产业基金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参与投资产业基金暨对外投资概述

为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产业资源及产业投资管理优势,加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视源股份”)与上游相关半导体领域企业的合作,及公司在半导体产业的资源整合能力,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签署了《苏州湖杉华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出资认购产业基金苏州湖杉华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杉华芯”或“有限合伙企业”或“本基金”)的出资份额,公司本次投资金额占投资完成后湖杉华芯已获认缴出资总额的18.45%。湖杉华芯处于后续募集期,在公司本次投资完成后,普通合伙人可自行决定接受新有限合伙人认缴湖杉华芯的出资额或接受现有合伙人增加认缴出资额,湖杉华芯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6亿元至8亿元。

本次参与投资产业基金暨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长审批通过,未达到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权限。

二、产业基金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苏州湖杉华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基金规模: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6亿元,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

元,具体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

4、投资方向:主要对半导体产业链(包括上游半导体/传感器/光电/材料领域,下游应用领域,如5G、物联网产业链、工业智能、新能源及汽车电子等产业)的相关企业进行组合投资。

5、执行事务合伙人:无锡湖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苏仁宏)

6、基金管理人:上海湖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成立日期:2021年2月7日

9、合伙期限:2021年2月7日至2041年2月6日

10、注册地点:苏州高新区通安镇真北路88号7号楼4楼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湖杉华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备案,登记编号为SQK771。

12、因湖杉华芯于2021年2月新设立,其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13、所有合伙人均以人民币现金出资,合伙人及出资比例具体如下:

注1:上述百分比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小数位四舍五入所致。

注2:上述合伙份额认缴情况系公司本次认缴前后的情况。在公司本次投资完成后,如有其他合伙人人入伙或合伙人出资额变动,合伙人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以实际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14、出资安排:各合伙人的出资原则上应在有限合伙企业投资期内同步同比例缴付到位。参与首次募集的各有限合伙人原则上分三期出资,其中首期出资的出资比例原则上为各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40%,后两期出资的出资比例分别为30%,但普通合伙人有权根据本有限合伙企业的用款需求确定各期出资时间。湖杉华芯处于后续募集期,后续募集合伙人应在普通合伙人为其指定的后续募集首期出资到账截止日之前向本有限合伙企业缴付后续募集首期出资。除后续募集首期出资通知书另有规定外,后续募集合伙人的首期出资比例为现有有限合伙人已经实际缴付的各期出资之合计比例。

15、存续期限:基金的存续期分为投资期和退出期。其中,投资期自首次募集首期出资到账截止日之次日起满3年之日止。投资期届满后至投资退出封闭期届满日的期间为退出期。投资退出封闭期的初始届满日为自首次募集首期出资到账截止日之次日起满6年之日。经普通合伙人决定,投资退出封闭期可延长2次,每次延长1年。此后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咨询委员会通过,投资退出封闭期可继续延长。

16、公司对基金的会计核算方式:基金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单独编制财务报表。本基金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17、湖杉华芯非失信被执行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参与本次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本基金中任职。

(二)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湖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杉投资”)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金石路1688号7-088

法定代表人:苏仁宏

成立日期:2014年11月6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及持股情况说明(包括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说明):苏仁宏持股70%,陈春兰持股30%。湖杉投资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苏仁宏。

主要投资领域:半导体产业链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湖杉投资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20294。

湖杉投资非失信被执行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利益安排。湖杉投资与湖杉华芯的普通合伙人无锡湖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湖杉华芯的有限合伙人无锡湖杉奥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属于最终同一控制方(苏仁宏),与参与投资湖杉华芯的其他合伙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三)基金合伙人基本情况

1、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名称:无锡湖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湖杉”)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无锡市建筑西路599-5(2号楼)四楼474室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湖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苏仁宏)

成立日期:2018年4月23日

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构成及出资数额说明:实际控制人均为苏仁宏,上海湖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无锡湖杉80%出资额,陈春兰持有无锡湖杉20%出资额。

无锡湖杉非失信被执行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利益安排。无锡湖杉与湖杉华芯的有限合伙人无锡湖杉奥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属于最终同一控制方(苏仁宏),与参与投资湖杉华芯的其他合伙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2、其他有限合伙人

(1)无锡湖杉奥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无锡市建筑西路599-5(1号楼)四楼401-26室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无锡湖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陈春兰)

成立时间:2021年1月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上海衡诚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拓林镇东海中兴路8号第6幢34车间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投资)

法定代表人:龚伟华

成立日期:2003年9月28日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电力设备维修;送变电设备运行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从事建筑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软件开发;实业投资;电力设备、电器设备、消防器材、电工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浙江万马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12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经济开发区鹤亭街555号8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德生

成立日期:2000年10月20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研发、销售:电力设备、器材,橡塑制品、橡胶及制品、机械设备、金属材料及金属制品、建筑材料(除砂石)、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纺织品及原料、五金、贵金属、轻纺产品、纸制品、纸浆、初级食用农产品(不含食品、药品)、计算机及配件(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饲料、燃料油(除成品油及危险化学品)、纺织原料、玻璃、矿产品、沥青(除石油、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木材(除原木)、汽车配件;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不含金融、期货、证券信息);货物进出口;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万马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4)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203.008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衡路666弄2号5层504-511室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胡黎强

成立日期:2008年10月31日

经营范围:半导体芯片及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研发、销售,系统集成,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自然人:陆珍玉

身份证号码:330124************

(6)广州风神汽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风神大道风神汽车工业园服务楼B栋301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李文卿

成立日期:2004年6月25日

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含汽车发动机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售(九座以下小轿车除外);汽车援救服务;汽车批发(九座以下小轿车除外);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租赁;贸易咨询服务;贸易代理;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7)自然人:方兴

身份证号码:610103************

(8)自然人:顾洁

身份证号码:440301************

上述合伙人均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投资领域

有限合伙企业主要对半导体产业链(包括上游半导体/传感器/光电/材料领域,下游应用领域,如5G、物联网产业链、工业智能、新能源及汽车电子等产业)的相关企业进行组合投资;主要投资阶段为中早期项目。

(二)投资方式

直接或间接对被投资载体进行股权投资以及以股权投资为目的而进行的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投资。

(三)管理及决策机制

1、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限

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决策、执行本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及其他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规定之任何投资、流动性投资以及符合法律规定及/或全体合伙人另行约定的其他投资等;聘用专业人士、中介及顾问机构为本有限合伙企业提供服务;选任、变更管理人等。

2、投资决策委员会

湖杉华芯设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决策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及其他业务、批准更换审计机构及更换托管人事项。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全部由管理人提名并任命。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由普通合伙人负责召集,所有投资决策事项需经两名成员以上(含两名)表决通过。公司对湖杉华芯拟投资标的不具有一票否决权。此外,经普通合伙人授权,特定有限合伙人将有权委派代表作为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观察员参加会议,观察员仅对表决事项享有建议的权利,不享有表决权。

(四)管理费

投资期内的管理费为2%/年,退出期(不含延长期)内管理费为2%/年,延长期内的管理费为0%/年。

(五)业绩报酬及利润分配安排方式

有限合伙企业对可分配现金收入,按如下原则和顺序进行分配:(1)第一轮分配:按实缴出资比例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各合伙人本轮取得的累计分配所得金额等于截至该次分配时点其各自的全部实缴出资额;(2)第二轮分配:如经过第一轮分配后可分配现金收入仍有剩余,则按实缴出资比例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各合伙人累计分配所得金额使得其截至该次分配时点的各笔实缴出资额实现按年化8%的单利(一年按365天计)计算的门槛回报;(3)第三轮分配:如经过第二轮分配后可分配现金收入仍有剩余,则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普通合伙人获得第二轮分配中全体合伙人所取得分配金额的25%之金额为止;(4)第四轮分配:如经过第三轮分配后可分配现金收入仍有剩余,则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80%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

(六)亏损承担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七)争议解决

争议首先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由其根据仲裁开始之日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上海仲裁解决。

(八)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合伙协议于签署方签署后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并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公司本次通过参与投资湖杉华芯产业基金,旨在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产业资源及产业投资管理优势,以期加强公司与上游相关半导体领域企业的合作,以及公司在半导体产业的资源整合能力。

(二)对公司的影响

1、该产业基金所投资的企业可能与公司主营业务产生协同关系,有助于公司在深耕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积极开拓产业链上游业务资源与合作机会,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2、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预计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参与投资的产业基金湖杉华芯的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该产业基金主要投资阶段为中早期项目,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回报周期长、产业链资源整合效果不及预期以及承担以出资额为限的投资损失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湖杉华芯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

六、其他事项

在本次投资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董事长决定

2、苏州湖杉华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