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赛车 公告编号:2021-042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7月30日在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2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29日以微信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董事曹传德、顾国强、裴永乐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部分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会长兼总经理夏青先生主持。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鉴于事态紧急,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召开本次董事会的提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选举余星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余星宇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不再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选举余星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取消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之子议案《选举余星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选举卢凌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余星宇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不再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控股股东夏青先生提名卢凌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征求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拟选举卢凌云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认为:卢凌云女士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选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夏青先生提出将本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选举顾晓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夏青先生提名顾晓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征求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拟选举顾晓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认为:顾晓江先生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选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夏青先生提出将本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两位董事候选人担任董事后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4、审议通过《关于延期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将股东大会延期至2021年8月16日,具体内容详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议案暨延期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卢凌云女士,1976年出生,管理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02年11月至2005年10月,任UT斯达康人力资源经理;2005年10月至2015年10月,任百视通新媒体人力资源总监、副总裁;2015年10月至2020年8月,任阿里体育人力资源副总裁;2020年9月至2021年7月,任阿里巴巴集团高级人力资源专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卢凌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卢凌云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顾晓江先生,1981年出生,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
年8月至2009年7月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2009年7月至2011年4月任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监管报告主管;2011年5月至2014年2月,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14年2月至2015年5月,任才金欧枫创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副总裁;2015年6月至2017年5月,任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副总监;2017年6月2018年6月,任三胞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总监;2018年7月至2020年10月,任虹迪物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18年1月至2020年1月,任宁波卓育启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8年7月至2021年8月,任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晓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顾晓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赛车 公告编号:2021-043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
并增加临时议案暨延期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及增加临时议案的原因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并于2021年7月23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8)等内容。
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选举夏青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余朝旭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林朝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选举余星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选举曹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顾鸣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选举黄海燕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选举周小凤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1、选举樊文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选举马怡然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鉴于余星宇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不再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选举余星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取消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之子议案《选举余星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时,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夏青先生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征求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卢凌云女士、顾晓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控股股东夏青先生从提高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请公司董事会将《选举卢凌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顾晓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为《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之子议案一并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控股股东夏青持有公司股份2,60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61%,夏青先生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其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增加临时提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因增加上述临时提案,考虑股东大会会议工作安排等原因,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由原定的2021年8月9日(星期一)下午15:00延期至2021年8月16日(星期一)下午15:00,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召开地点、召开方式均保持不变,现将变动后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二、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8月16日(星期一)下午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情形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4日(星期三)。
7.出(列)席对象:
(1)截至2021年8月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2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表决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选举夏青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余朝旭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林朝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选举卢凌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选举曹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 选举顾晓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顾鸣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选举黄海燕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选举周小凤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1、选举樊文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选举马怡然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等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议案1、议案2、议案3采取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 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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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8月5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2层办公室。
4.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传真须在2021年8月13日下午17:00之前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7.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请参加会议的股东提前半小时入场。
2、联系人:张国江、盘羽洁
3、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2层
4、联系电话:021-62418755
5、传真号码:021-62362685
6、邮箱:zhangguojiang@lsracing.cn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打勾对应的方框中填写同意票数。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持股数量请填写截至2021年8月4日15:00交易结束时的持股数。
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1年8月13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58 投票简称:“力盛投票”。
2、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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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