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翘神州”、“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67号])(以下简称“《注册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36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0〕48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0〕121号)(以下简称“《承销规范》”)等规则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拟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本次发行新股1,7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转让老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发行人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中信证券”)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92.92元/股。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1年8月3日(T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申购日为2021年8月3日(T日),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定价发行中签摇号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8月5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5、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6、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请认真阅读2021年8月2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7、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会后事项。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M73 研究和试验发展”,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147.21倍(截至2021年7月29日,T-3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292.92元/股对应的2020年扣除非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7.76倍,低于中证指数公司2021年7月29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1,700.00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按本次发行价格292.92元/股计算,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497,96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5,588.5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472,375.43万元,超出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部分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4、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业绩波动风险。新冠疫情以来,发行人迅速开发出一系列新冠病毒相关蛋白、抗体等生物试剂产品,被国内外客户大量采购,公司经营业绩迅速增长,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15.96亿元,较2019年增长782.77%,其中新冠病毒相关产品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84.0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27亿元,较2019年增长2,996.9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22亿元,较2019年增长2,469.65%。
公司2020年剔除新冠病毒相关产品后的经营业绩情况与2019年经营业绩对比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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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非新冠业务营业税金及各项费用的测算采用了较为保守的方法,具体为:(1)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与销售收入之间相关,参照2019年度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进行测算;(2)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按照2020年度的实际发生额全部计入非新冠业务;(3)财务费用较上年变化较大,主要系外币货币性项目汇率变动的影响所致,根据2020年度的发生额在新冠产品与非新冠产品中按销售收入的比重测算。鉴于发行人2020年度实际投入较多资源进行新冠相关产品的研发,各级管理人员在新冠业务发展和推广方面投入较大精力,研发费用和管理费用全部计入非新冠业务的测算方法,使得非新冠业务的费用测算结果相对较高,营业利润测算结果相对保守。
根据上述相对保守的测算结果,2020年非新冠病毒相关业务营业利润较2019年增加4,592.81万元,增长率为112.60%,增长仍较快,显示出公司非新冠业务亦具有良好的成长性。
2020年度剔除新冠病毒相关产品后的销售收入、毛利与2019年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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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知,公司2020年度各类非新冠病毒相关产品、CRO服务销售收入均呈现增长态势,主要系在生物试剂市场需求持续增加的大背景下,公司依靠自主研发并独立掌握的核心技术平台,不断丰富产品及服务种类,同时不断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公司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销售收入快速增长。随着收入规模扩大、规模效应逐渐增强,公司的毛利亦同步增长。
剔除新冠病毒相关产品后,2020年度发行人收入、毛利及毛利率较上年的变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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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发行人非新冠产品亦保持增长趋势,毛利率提升主要系产销量扩大带来的规模效应以及CRO服务中毛利率较高的服务类型收入增加所致。
截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在手订单金额2.33亿元。随着各国防控经验、检测手段、疫苗接种的普及,新冠疫情有可能逐步得到控制,公司新冠病毒相关产品实现的收入可能有所回落,相关存货亦有可能随着市场需求的下降而发生减值。虽然非新冠病毒相关产品收入预计能够保持增长,但由于新冠病毒相关产品的市场需求存在较大不确定性,2021年公司总体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水平存在较上年下滑50%以上的风险。
5、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为1,700.00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的投资风险。
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说明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公司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重要提示
1、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7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364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简称为“义翘神州”,股票代码为“301047”,该简称和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为1,700.00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其中网上发行1,7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6,800.00万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92.92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3.2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3.3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7.6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7.7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147.21倍(截至2021年7月29日,T-3日)。
4、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497,96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5,588.5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472,375.43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于2021年7月30日(T-2日)在《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查询。
5、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1年8月3日(T日)9:15-11:30、13:00-15:00。2021年8月3日(T日)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1年7月30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21年7月30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7,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6、网上投资者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1年8月5日(T+2日)公告的《网上定价发行中签摇号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1年8月5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当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认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7、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七、中止发行情况”。
8、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1年7月30日(T-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9、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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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价格
(一)发行价格的确定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92.92元/股。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292.92元/股对应的2020年市盈率为:
(1)13.2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3.3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7.6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7.7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二)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1、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M73 研究和试验发展”,截至2021年7月29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M73 研究和试验发展”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47.21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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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止2021年7月29日
注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0年扣非前/后EPS=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日总股本。
注3:招股书可比公司Abcam系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Bio-Techne系纳斯达克上市公司、百普赛斯系申请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的公司,目前尚未上市,未列入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292.92元/股对应的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摊薄后市盈率为17.76倍,远低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A股可比公司2020年扣非后平均静态市盈率(截至2021年7月29日,T-3日),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与可比公司对比
第一,技术优势和利润率指标优势明显,高盈利能力构建估值基础。公司技术和管理水平在行业内处于先进水平,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水平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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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可比公司Abcam、Bio-techne会计年度为前一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即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对应可比公司数据分别为2017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2018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及2019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数据;
资料来源:上市公司年报、招股说明书
公司依托独立掌握的重组蛋白、抗体等先进的生物试剂技术平台,在产品的种类、性能方面已逐步形成了较强的竞争优势;品类齐全、规模庞大的产品体系(现货产品)可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科研试剂和服务采购渠道,其中在公司最主要的业务构成重组蛋白领域,与国外知名厂商R&DSystems和PeproTech相比,公司的上线产品数量更多且具有成本和价格等竞争优势;同时,公司近年来积极布局海外市场,设立境外子公司,有效提高产品交付速度等举措已初步产生成效;报告期内,公司对研发效率、研发通量和成本进行持续的系统性优化,技术能力和研发生产效率显著提升,相对闭环的研发生产体系使得公司能够有效控制产品成本。上述因素的综合影响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可比公司相比处于较高水平,体现出较强的盈利能力。
第二,发行人在国产厂商中占据领先地位,国产替代背景下前景广阔。
义翘神州的各可比公司中,昭衍新药主要从事以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服务为主的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和实验动物及附属产品的销售业务,药石科技主营业务包括:药物分子砌块的设计、合成和销售;关键中间体的工艺开发、中试、商业化生产和销售;药物分子砌块的研发和工艺生产相关的技术服务,与发行人处于不同的细分行业。
Abcam、Bio-techne和百普赛斯主要从事生物试剂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Bio-techne旗下R&DSystems是全球重组蛋白生物试剂领先企业,百普赛斯主要业务为专业提供重组蛋白等关键生物试剂产品及技术服务,与公司在行业和业务上具有较高的相似性。根据Frost&Sullivan数据,2019年,中国重组蛋白试剂市场由进口品牌领跑,第一和第二名分别为R&DSystems和PeproTech,义翘神州占据了总体市场的4.9%的份额,位列第三,在国产厂商中位列第一,在国产重组蛋白生物试剂行业处于领先地位。
在国产替代进口的国家大战略以及中国制造产业升级走向海外的大趋势下,发行人作为国产重组蛋白生物试剂的领军者和国产生物试剂行业的重要企业之一,坚持研发投入和市场推广,具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规模优势和广阔的市场空间。
第三,产品库种类丰富,能迅速满足客户对生物试剂的多样化需求。
生物试剂和技术服务的目标客户包括广大科研院所、各种制药和生物技术公司的研发机构,客户对于重组蛋白、抗体等产品的靶点数量和应用方向众多,需求多样,产品和服务的种类、用途、参数繁多,缺乏统一的质量标准,用户在挑选产品时常常需要付出较多时间和精力。基于以上原因,拥有庞大产品库的供应商更容易满足科研和工业用户对于生物试剂的多样化需求。
发行人的各项核心技术平台已成功支持在较短时间内自主开发出数以万计的各类生物试剂产品,在重组蛋白的种类和多个细分领域,产品数量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发行人经过长期持续的技术平台和产品研发投入,已经进入市场推广和收获期。具体情况如下:
(1)重组蛋白
截至2021年3月,发行人与国际重组蛋白生物试剂领域的领军企业R&DSystems、PeproTech和国内企业百普赛斯相比,各种属的重组蛋白产品种类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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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来自于官方网站
发行人分立前,自2007年起开始研发并生产重组蛋白生物试剂,而行业内领军企业R&DSystems成立于1976年,PeproTech成立于1988年。截至2021年3月,发行人凭借全面、高效的核心技术平台优势,与国内外知名厂商相比,在重组蛋白产品种类上取得了一定优势,已成功完成超过6,000种重组蛋白产品的开发并实现产业化供应需求,并在人蛋白、病毒抗原、猴蛋白、大鼠蛋白等多个生命科学研究多个细分重要种属领域,蛋白产品数量方面处于领先地位。
此外,发行人在HEK-293表达系统生产的蛋白种类方面优势明显。HEK-293细胞是一株人源细胞,使用该表达系统生产的重组蛋白产品,具有最接近人体天然蛋白的结构和性质,在进行相关研究时能获得更贴近实际的实验效果。发行人基于HEK-293表达系统生产的重组蛋白种类超过4,000种,能充分满足客户对人源蛋白的需求,市场反响良好。此外,发行人在病毒类抗原的开发能力和产品储备方面有明显优势,如已开发成功涵盖流感病毒主要亚型和流行毒株的相关蛋白、抗体生物试剂,新冠疫情爆发后,在全球主要试剂公司中率先开发获得新冠病毒相关蛋白产品,为全球病毒研究、药物与疫苗研发提供了重要的试剂工具。
(2)其他产品
随着在抗体研发领域核心技术的积累,发行人的抗体试剂种类快速增长,逐步缩小与国际知名厂商的差距。此外,兔单抗相比于常规的鼠单抗,在抗体亲和力上有一定的优势,且能用于开发针对鼠源蛋白的单克隆抗体,用途广泛,但技术门槛较高。发行人自主开发了高通量兔单抗筛选和生产技术,截至2021年3月,发行人已完成超过2,600种兔单抗产品的开发,在国内尚无知名抗体厂家实现同等规模的兔单抗产品的大规模研发和生产。
第四,独立自主的技术平台和闭环的相对研发体系保障了公司的研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各类生物研发单位对于生物试剂和技术服务的需求较为多样,且对及时性的要求较高。义翘神州拥有完善、全面的生物试剂和技术服务技术平台,这些技术平台均为自主研发并独立掌握,产品研发和生产无需依赖其他厂商,因此能快速跟进生命科学领域研究的趋势和热点,及时研发并生产出多种类试剂产品,满足客户和市场需求;同时,由于公司的研发和生产技术平台均为自主掌握,能够长期稳定地供应各类产品和服务,具有更强的抗风险能力和成本控制能力,保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公司的重组蛋白、抗体、基因和培养基产品均为自主研发,经过多年投入和建设,建立了较强的研发实力,在相关产品的研发上具有丰富的经验,已经自主研发了规模较大的蛋白和抗体试剂产品库(现货产品),其中蛋白试剂产品数目超过6,000种,抗体试剂产品数目约13,000种,另有现货基因产品近28,000种,并能独立生产用于培养HEK-293、昆虫细胞等的多种培养基。
全面的研发体系,一方面帮助公司建立起品类齐全、规模庞大的产品体系,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科研试剂和服务采购体验;另一方面,公司研发和生产过程中所需的部分关键试剂也能独立开发并量身定制,能有效提高研发效率和成功率,降低研发和生产成本。
第五,持续的研发投入和全球化布局保障了持续发展能力。
由于重组蛋白、抗体等生物试剂涉及的靶点和种属众多,具有复杂多样的应用场景,生命科学研究和新药研发活动日益活跃,因此市场前景广阔。发行人具有全面的蛋白、抗体技术平台和丰富的产品研发经验。发行人持续根据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进行生物试剂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持续保持研发投入,不断扩充产品数量,优化现有产品结构,以支持公司的业务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发行人除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度收入大幅增长导致研发费用率下降外,研发费用率长期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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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可比公司Abcam、Bio-techne会计年度为前一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即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对应可比公司数据分别为2017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2018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及2019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数据;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
市场方面,公司近年来加大海外市场布局,在欧美发达国家建立了市场和销售团队,并先后在美国、德国设立子公司,加大市场和宣传投入。目前,公司的产品已销往全球90多个国家或地区,报告期内,公司境外市场收入占到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一半左右,全球业务布局的模式增强了公司市场竞争力。
第六,高素质的技术研发和市场推广团队,支撑公司产品研发和市场服务。
公司拥有高素质规模化的技术和管理团队,汇集了免疫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工程等领域的专家和人才。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专职研发人员共有102人,其中博士7人,本科及以上90人,拥有一支经验丰富、层次水平高、人才结构合理、专业技术能力较强的研发队伍,为公司的新品研发和技术服务提供了强大的人才保证;公司在国内、美国和欧洲等地建立了市场和技术支持团队,能够快速掌握市场动态,高效地跟进客户对于产品选购、技术参数和实验开展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需求。
第七,新冠试剂业务进一步提升了发行人在国内外的品牌知名度,为发行人未来业务持续增长提供了重要支撑。
自2020年初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发行人利用自身长期积累的技术平台优势,在全球率先研制出一系列关键的新冠病毒科研和临床诊断试剂核心原料,无论是研发速度还是产品数量均处于全球领先地位。新冠试剂为发行人在全球生命科学基础研究和新药研发领域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和知名度,对快速提升发行人品牌在全球的美誉度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并快速带动发行人非新冠业务的快速增长,因此,2020年,在全球科研机构和生物医药企业受疫情影响开工不足、研发向新冠相关领域倾斜的多重不利情况下,发行人非新冠业务仍保持40%以上的增长率。
第八,资产周转能力稳健,符合业务发展特点。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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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可比公司Abcam、Bio-techne会计年度为前一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即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对应可比公司数据分别为2017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2018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及2019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数据;
2、可比公司昭衍新药、药石科技未披露2020年度的财务数据,2020年度可比数据为其2020年1-9月数据,相关数据已年化;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
2018年度、2019年度,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境内可比公司昭衍新药、药石科技和百普赛斯;与业务接近的可比公司Abcam和Bio-techne较为类似,不存在较大差异。2020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受疫情影响客户结构发生变化,直销客户占比提高,回款周期缩短。截至2021年3月16日,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97.50%、91.32%及58.73%,应收账款账龄较短、期后回款比例较高,应收账款质量整体较好。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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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可比公司Abcam、Bio-techne会计年度为前一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即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对应可比公司数据分别为2017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2018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及2019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数据;
2、可比公司昭衍新药、药石科技未披露2020年度的财务数据,2020年度可比数据为其2020年1-9月数据,相关数据已年化;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40、1.57及2.28。2018年度-2019年度,公司存货周转指标总体稳定,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公司为满足客户对产品多样性和供货及时性需求,通常保持种类丰富且数量较多的现货产品库所致,同时公司主营业务与存货构成和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异。2020年度,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业务量迅速增加,存货周转率随之快速上升至高于可比公司均值水平。
综上,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较为稳定,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异主要是基于公司业务特点和发展战略产生的。2020年,公司业务量增长迅速,相关参数显著提升。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为1,700.00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其中网上发行数量1,7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6,800.00万股。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92.92元/股。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497,964.00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25,588.5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472,375.43万元,超出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部分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
(五)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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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
(七)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网上发行
(一)申购时间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21年8月3日(T日)9:15-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价格为292.92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为1,700.00万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21年8月3日(T日)9:15-11:30,13:00-15:00)将1,700.00万股“义翘神州”股票输入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义翘神州”;申购代码为“301047”。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网上申购时间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1年7月30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1万元(含)以上的投资者方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新股申购条件。
(五)申购规则
1、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7,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1年7月30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1年8月3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网上投资者在申购日2021年8月3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21年8月5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17,000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4、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网上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
2、市值计算和可申购额度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1年7月30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1年8月3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T日9:15-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核查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七)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发行数量,则无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500股。
中签率=(最终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八)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21年8月3日(T日),深交所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21年8月4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2021年8月4日(T+1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21年8月4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当日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2021年8月5日(T+2日)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上定价发行中签摇号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4、确定认购股数
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九)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1年8月5日(T+2日)公告的《网上定价发行中签摇号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十)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情形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能承担的最大包销责任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30%,即510.00万股。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1年8月9日(T+4日)公告《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发行结果公告》,披露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
(十一)发行地点
全国与深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四、中止发行情况
1、中止发行的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3)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4)根据《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实施细则》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2、中止发行的措施
2021年8月6日(T+3日)16:00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统计网上认购结果,确定是否中止发行。如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尽快公告中止发行安排。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五、余股包销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21年8月9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和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六、发行费用
本次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杰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街18号院9号楼306室
联系人:冯涛
电话:010-5091 1676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6083 3794
发行人: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