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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21-08-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翘神州”、“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7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2364号)。

经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本次发行新股1,7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转让老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将于2021年8月3日(T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92.92元/股。该价格对应的发行人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7.76倍,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147.21倍(截至2021年7月29日T-3日)。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1年8月3日(T日)进行网上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发行的申购日为2021年8月3日(T日),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8月5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5)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2、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本次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发行人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创业板市场在制度与规则方面与主板市场存在一定差异,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上市条件、信息披露规则、退市制度设计等,这些差异若认知不到位,可能给投资者造成投资风险。

4、拟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21年7月30日(T-2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和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材料。

5、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的投资风险。

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说明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公司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6、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92.92元/股。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292.92元/股对应的2020年市盈率为:

(1)13.2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3.3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7.6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7.7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7、本次发行价格为292.92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M73研究和试验发展”,截至2021年7月29日(T-3日),中证指数发布的“M73研究和试验发展”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47.21倍。

(2)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止2021年7月29日

注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0年扣非前/后EPS=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日总股本。

注3:招股书可比公司Abcam系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Bio-Techne系纳斯达克上市公司、百普赛斯系申请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的公司,目前尚未上市,未列入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292.92元/股对应的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摊薄后市盈率为17.76倍,低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A股可比公司2020年扣非后平均静态市盈率(截至2021年7月29日),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8、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9、按本次发行价格292.92元/股和1,700.00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预计募集资金总额497,964.00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25,588.5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472,375.43万元。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10、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业绩波动风险。新冠疫情以来,发行人迅速开发出一系列新冠病毒相关蛋白、抗体等生物试剂产品,被国内外客户大量采购,公司经营业绩迅速增长,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15.96亿元,较2019年增长782.77%,其中新冠病毒相关产品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84.0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27亿元,较2019年增长2,996.9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22亿元,较2019年增长2,469.65%。

公司2020年剔除新冠病毒相关产品后的经营业绩情况与2019年经营业绩对比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数据来源:《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非新冠业务营业税金及各项费用的测算采用了较为保守的方法,具体为:(1)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与销售收入之间相关,参照2019年度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进行测算;(2)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按照2020年度的实际发生额全部计入非新冠业务;(3)财务费用较上年变化较大,主要系外币货币性项目汇率变动的影响所致,根据2020年度的发生额在新冠产品与非新冠产品中按销售收入的比重测算。鉴于发行人2020年度实际投入较多资源进行新冠相关产品的研发,各级管理人员在新冠业务发展和推广方面投入较大精力,研发费用和管理费用全部计入非新冠业务的测算方法,使得非新冠业务的费用测算结果相对较高,营业利润测算结果相对保守。

根据上述相对保守的测算结果,2020年非新冠病毒相关业务营业利润较2019年增加4,592.81万元,增长率为112.60%,增长仍较快,显示出公司非新冠业务亦具有良好的成长性。

2020年度剔除新冠病毒相关产品后的销售收入、毛利与2019年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公司2020年度各类非新冠病毒相关产品、CRO服务销售收入均呈现增长态势,主要系在生物试剂市场需求持续增加的大背景下,公司依靠自主研发并独立掌握的核心技术平台,不断丰富产品及服务种类,同时不断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公司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销售收入快速增长。随着收入规模扩大、规模效应逐渐增强,公司的毛利亦同步增长。

剔除新冠病毒相关产品后,2020年度发行人收入、毛利及毛利率较上年的变化如下:

2020年度发行人非新冠产品亦保持增长趋势,毛利率提升主要系产销量扩大带来的规模效应以及CRO服务中毛利率较高的服务类型收入增加所致。

截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在手订单金额2.33亿元。随着各国防控经验、检测手段、疫苗接种的普及,新冠疫情有可能逐步得到控制,公司新冠病毒相关产品实现的收入可能有所回落,相关存货亦有可能随着市场需求的下降而发生减值。虽然非新冠病毒相关产品收入预计能够保持增长,但由于新冠病毒相关产品的市场需求存在较大不确定性,2021年公司总体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水平存在较上年下滑50%以上的风险。

11、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12、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13、请投资者务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3)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4)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第三十六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0〕484号)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中止发行后若涉及退款的情况,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调相关各方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

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14、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人的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

15、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