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098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7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上海亚商轻奢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延长合伙期限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海亚商轻奢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亚商轻奢”)合伙期限由6年变更为9年。本次合伙期限延长后,亚商轻奢合伙期限为2015年4月30日至2024年 4月29日。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后续相关协议等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上海雍棠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主要条款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海雍棠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中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职权、收益分配及管理费用等条款进行修订,并新增基金运作机制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关于修订〈上海雍棠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主要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099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上海雍棠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主要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上海雍棠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主要条款的议案》,同意对《上海雍棠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主要条款进行修订与完善,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后续相关协议等法律文件。
二、基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7年1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20,000万元参与投资上海雍棠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雍棠”)。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21日披露的《关于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上海雍棠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上海雍棠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6年6月24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亭枫公路2469号3幢2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悦玺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
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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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伙协议主要修订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基金运作机制,经上海雍棠全体合伙人协商,拟对《合伙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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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条款:
9.8 基金运作机制
9.8.1基金管理人客观上丧失继续管理私募投资基金的能力时,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基金全体合伙人,在全体合伙人接到该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尽快召开合伙人会议,商议、指定新的基金管理人;若全体合伙人就确定新的基金管理人未达成一致意见,基金应进入清算程序,原基金管理人应尽快处置、变现基金财产。
9.8.2已注销基金管理人和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应积极采取措施维持基金运营或清算的应急处置预案和纠纷解决机制,妥善处置在管基金财产,保障基金财产安全,依法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9.8.3基金管理人和相关当事人对私募投资基金的职责不因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依照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执行注销管理人登记等自律措施而免除。
除上述修订外,《合伙协议》其他条款不作修订。
四、修订合伙协议的影响
本次修订合伙协议条款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基金运作机制,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100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8日、2021年7月10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9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7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0,348,18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3%,成交的最低价格为2.77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2.96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29,952,715.26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1年7月31日,公司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0,348,18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3%,成交的最低价格为2.77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2.96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29,952,715.26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并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