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的决定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编号:临2021-043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不予核准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决定》(证监许可﹝2021﹞2531号),决定的主要内容如下: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于2021年7月7日举行2021年第16次并购重组委会议,依法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核。
根据申请文件,并购重组委认为,公司未能充分披露标的资产海外政策风险和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并购重组委会议以投票方式对公司方案进行了表决,同意票数未达到3票,方案未获通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等有关规定,现依法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
公司董事会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对是否修改或终止本次方案作出决议,同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上述决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审慎研究,于收到此决定之日起10日内对是否修改或终止本次方案作出决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