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窗口期增持公司
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1-57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窗口期增持公司
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8月2日,公司接到监事王剑波先生的通知,王剑波先生的股票账户由于直系亲属的误操作,于2021年半年报披露的窗口期在二级市场买入了公司股票。
本次增持行为违反了窗口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本次窗口期增持股票的基本情况
王剑波先生的股票账户于2021年7月29日买入了公司股票 1,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03%,平均成交价格为 109.90元/股,成交金额为109,900.00元。因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披露日期为2021年7月30日,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禁止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王剑波先生本次增持行为构成窗口期违规交易。
截至本公告日,王剑波先生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000股。
二、本次窗口期增持股票的处理情况
王剑波先生认识到其亲属失误操作违反了相关规则,即刻就此次违规增持公司股票事宜报告公司董事会,其本人就本次窗口期增持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对于此次窗口期增持的1,000 股股票,王剑波先生承诺十二个月内不进行减持,在十二个月后出售时如有收益,自愿将所有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并承诺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再发生类似事项。
公司董事会已就此事项对其进行警示,并向其重申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进一步采取措施,提醒相关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做到合法合规地买卖公司股票,公司也将认真及时履行相关人员增减持公司股票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