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77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项目名称:四川眉山年产2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
● 投资金额:计划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约80亿元
● 特别风险提示:
1、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较大,存在一定资金压力,存在资金筹措无法及时到位的风险。
2、本项目将根据未来市场情况分期建设实施,由于项目建设投资影响因素较多、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建设进程、达产时间等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亦存在实际投资额高于计划投资额的风险。
3、锂电池市场预计将继续保持高速发展,但不排除动力、储能电池等市场化推进及相应需求增长幅度不及预期,由此可能增加本项目运营难度,回收期延长。
●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基于锂电新能源行业未来发展前景以及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负极材料业务战略的规划,为深化与主要战略客户的合作、满足未来几年主要客户不断增长的需求,同时缓解公司负极材料业务产能不足、前后道工序产能不匹配的现状,公司董事会同意下属子公司上海杉杉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四川眉山设立项目公司并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下称“本项目”),计划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约80亿元。本项目总建设期预计32个月,分两期建设,两期产能各为10万吨,一期项目建设周期预计16个月(自取得一期项目施工许可证之日起算),二期项目建设周期预计16个月(计划自一期项目建设完成并取得相关施工许可后开工)。
2021年8月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拟投资建设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海杉杉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77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凤凤;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浦东新区老芦公路536号;经营范围:从事锂电材料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公司间接持有其89.99%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2020年底,总资产52.82亿元,净资产7.68亿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40亿元,净利润2.12亿元。(经审计合并口径)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四川眉山年产2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
2、建设地点: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
3、建设内容及规模:年产2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包括生产及生产辅助车间,办公楼、研发中心、检测中心、员工食堂宿舍等)。
4、投资金额及来源:计划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约80亿元。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两期各约40亿元。主要来源为自筹资金和融资。
5、项目建设期:项目总建设期预计32个月,分两期建设,两期产能各为10万吨,一期项目建设周期预计16个月(自取得一期项目施工许可证之日起算),二期项目建设周期预计16个月(计划自一期项目建设完成并取得相关施工许可后开工)。
(二)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符合国家新能源产业战略发展规划。根据最新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的建议》,新能源、新材料以及新能源汽车都是我国未来五年的主要发展方向。
本项目符合市场增长需求和公司业务规划。根据EVTank预计,全球动力电池需求将在2025年达到1,059GWH,正式进入TWH时代,并在2030年达到2,661GWH。同时,公司与主要战略客户的合作正持续深化,急需扩产以满足大客户订单需求的增长。
本项目工艺路线与内蒙古包头10万吨一体化基地项目基本相近,工艺技术已得到充分验证,具备技术可行性。
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两期产能各为10万吨,一期项目建设周期预计16个月(自取得一期项目施工许可证之日起算),二期项目建设周期预计16个月(计划自一期项目建设完成并取得相关施工许可后开工)。经测算,本项目内部收益率(税后)约20.6%。
综上,我们认为本项目具有可行性。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符合锂电新能源行业未来发展前景以及公司负极材料业务战略发展规划,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补足未来几年公司负极材料的产能缺口,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提升市占率,并强化公司龙头地位。
本项目为集原材料加工、低温改性、石墨化、碳化及成品加工五大工序于一体的负极材料生产线,叠加四川当地丰富的水电清洁能源以及电价优势,将有效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盈利水平。同时,四川是中欧班列的主要起点之一,选址四川有利于公司依托当地铁路交通,积极拓展欧洲市场、保障海外业务供应,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投资风险分析
(一)资金筹措风险
公司截至2021年第一季度末货币资金余额约47亿元,本项目计划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约80亿元。本项目资金来源除自有资金外,另有项目贷款来自银行等金融机构。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较大,存在一定资金压力,存在资金筹措无法及时到位的风险。
(二)项目推进不及预期风险
本项目将根据未来市场情况分期建设实施,由于项目建设投资影响因素较多、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建设进程、达产时间等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亦存在实际投资额高于计划投资额的风险。
(三)市场需求不及预期风险
锂电池市场预计将继续保持高速发展,但不排除动力、储能电池等市场化推进及相应需求增长幅度不及预期,由此可能增加本项目运营难度,回收期延长。
(四)原材料供应风险
公司负极材料生产所用原材料主要是石油焦和针状焦,上述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将会影响公司原材料的稳定供应,从而对项目经营效益产生一定影响。同时,随着下游锂电市场需求的进一步扩大,存在上游原材料产能不足带来的供应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日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76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7月2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8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无缺席会议的董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拟投资建设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基于锂电新能源行业未来发展前景以及公司负极材料业务战略的规划,为深化与主要战略客户的合作、满足未来几年主要客户不断增长的需求,同时缓解公司负极材料业务产能不足、前后道工序产能不匹配的现状,公司董事会同意下属子公司上海杉杉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四川眉山设立项目公司并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下称“本项目”),计划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约80亿元。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四川眉山年产2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
2、建设地点: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
3、建设内容及规模:年产2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包括生产及生产辅助车间,办公楼、研发中心、检测中心、员工食堂宿舍等)。
4、投资金额及来源:计划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约80亿元。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两期各约40亿元。主要来源为自筹资金和融资。
5、项目建设期:项目总建设期预计32个月,分两期建设,两期产能各为10万吨,一期项目建设周期预计16个月(自取得一期项目施工许可证之日起算),二期项目建设周期预计16个月(计划自一期项目建设完成并取得相关施工许可后开工)。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拟投资建设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的议案。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日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8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8月18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日丽中路777号杉杉大厦26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8月18日
至2021年8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事宜。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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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上述议案的董事会审议情况,请参见2021年8月3日公司刊载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有关本次会议的详细资料请详见公司拟于近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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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请凭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书(如适用)和委托代表的身份证明(如适用)于2021年8月13日(星期五)至2021年8月17日(星期二)(节假日除外)上午九时至十一时,下午二时至五时前往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或本地离公司较远的股东可以用传真或电话方式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本人的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其授权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请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授权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六、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日丽中路777号杉杉大厦26层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74-88208337
传 真:0574-88208375
邮政编码:315100
2、 会议费用承担
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8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