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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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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02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1年7月22日以传真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谭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关于终止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花都稠州银行股权转让事宜,但因本次交易历时较长,推进进度未达双方预期,公司与广州市浙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充分沟通,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次花都稠州银行股权转让事项。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02日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和2018年11月29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参股公司广州花都稠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都稠州银行”)全部股权以人民币3,434.5万元转让给广州市浙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5)。

近日,根据本次参股公司股权转让进展情况,公司于2021年8月02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二、终止本次参股公司股权转让的原因

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花都稠州银行股权转让事宜,但因本次交易历时较长,推进进度未达双方预期,公司与广州市浙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充分沟通,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次花都稠州银行股权转让事项。

三、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与广州市浙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亦未与交易各方发生资金往来,交易各方均无需对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终止承担违约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因此,终止本次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后续仍将积极推动花都稠州银行股权转让事宜,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整体稳定发展,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查,公司本次终止转让参股公司股权事项,其股权转让协议尚未签署且未生效,交易各方均无需对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终止承担违约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因此本次终止转让参股公司股权事项不会对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关于终止转让参股公司股权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终止转让参股公司股权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