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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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发行结果公告

2021-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1-048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 603号文核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红塔证券”或“公司”)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26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红塔证券全体A股股东,按照每10股配3股的比例配售A股股份。

本次配股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1年8月2日结束。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一、认购情况

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26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公司A股总股本3,633,405,396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股权登记日全体A股股东配售,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1,090,021,619股。全体股东(含限售股股东)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配售。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主机统计,并经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网上认购数据验证,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认购情况如下:

二、发行结果

根据本次配股发行公告,本次红塔证券A股股东按照每股人民币7.33元的价格,以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参与配售。本次红塔证券配股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1,090,021,619股。

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1、股东配售结果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26日,T日)收市,红塔证券A股股东持股总量为3,633,405,396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21年8月2日,T+5日),红塔证券配股有效认购数量为1,083,382,346股,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7,941,192,596.18元。

2、承诺认购履行情况

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21年8月2日,T+5日),红塔证券控股股东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中烟总公司控制的其他股东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云南华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昆明万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均履行了其全额认购的承诺,合计全额认购其可配股数647,545,584股,占本次可配股份总数1,090,021,619股的59.41%。

3、本次配股发行成功

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21年8月2日,T+5日),红塔证券配股有效认购数量为1,083,382,346股,占本次可配股份总数1,090,021,619股的99.39%,超过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关于“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视为发行失败的认配率下限,故本次配股发行成功。

4、送达通知

本发行结果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认购获得配售的所有股东送达获配的通知。

三、配股除权与上市

本公告刊登当日(2021年8月4日)即为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配股除权日),除权价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定,本次配股的获配股份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

有关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21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和《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告》,投资者也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公司股票自2021年8月4日起复牌。

五、发行人和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1、发行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北京路155号附1号

联系人:赵凯

联系电话:0871-63577936

2、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512-62936311、0512-62936312

3、联席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59013948、010-59013949

发行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