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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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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9

转债代码:113548 转债简称:石英转债

转股代码:191548 转股简称:石英转股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07月29日发出;2021年08月0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独立董事方先明、汪旭东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士斌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董事以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石英转债”的议案》

公司股票自2021年06月22日至2021年08月02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4.93元/股)的130%(含130%,即19.41元/股),已触发“石英转债”的赎回条款。

鉴于当前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不行使“石英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同意自2021年08月03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若“石英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石英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即不提前赎回“石英转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8月04日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0

转债代码:113548 转债简称:石英转债

转股代码:191548 转股简称:石英转股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石英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自2021年06月22日至2021年08月02日期间已触发“石英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决定本次不行使“石英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石英转债”;

● 公司承诺自2021年08月03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均不行使“石英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即不提前赎回“石英转债”

● 以2022年01月01日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当“石英转债”再次出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石英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石英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 1498号文核准,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36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6亿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54号文同意,公司3.6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石英转债”,债券代码“113548”。

二、“石英转债”触发提前赎回条件依据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公司股票自2021年06月22日至2021年08月02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4.93元/股)的130%(含130%,即19.41元/股),已触发“石英转债”的赎回条款。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08月0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石英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石英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同意自2021年08月03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若“石英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石英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即不提前赎回“石英转债”。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石英转债”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均未交易“石英转债”。

五、风险提示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后续“石英转债”可能再次触发提前赎回条款。以2022年01月01日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当“石英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石英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及时关注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8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