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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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1-08-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公告编号:2021-044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8月4日,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集团”)的告知函,保利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21年8月4日,保利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共计5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2%。本次增持前,保利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34,587,64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7952%;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保利南方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以下简称“保利南方”)持有公司股份4,511,874,67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7.6928%;合计持有4,846,462,31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0.4880%。本次增持后,保利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35,087,645股,合计持有4,846,962,31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0.4922%。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保利集团拟在未来6个月内(自本次增持之日起算)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0.0042%、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均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保利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保利集团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公告编号:2021-045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的期限、规模及价格: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平先生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2021年8月4日起 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增持价格不超过15.06元/股。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导致无法全部实施或延迟实施的风险。

近日,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平先生及公司党委副书记胡在新先生、财务总监周东利先生、副总经理张伟先生、董事会秘书黄海先生、纪委书记王全良先生、副总经理孔峻峰先生、副总经理潘志华先生、副总经理刘文生先生、副总经理张艳华女士、副总经理刘颖川先生的书面通知,计划自2021年8月4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包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平先生及公司党委副书记胡在新先生、财务总监周东利先生、副总经理张伟先生、董事会秘书黄海先生、纪委书记王全良先生、副总经理孔峻峰先生、副总经理潘志华先生、副总经理刘文生先生、副总经理张艳华女士、副总经理刘颖川先生。

在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董事长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披露增持计划。截至2021年8月4日,上述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二)增持股份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增持金额:公司董事长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总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其中,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平先生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其他10位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金额各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四)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即15.06元/股。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相应调整增持价格上限。

(五)增持期限:自2021年8月4日起6个月内。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导致无法全部实施或延迟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并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进行增持。

2、公司董事长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