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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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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急于做大信贷资产规模 有的关注自身长期能力建设 “24%利率红线”下的消费金融企业众生相

2021-08-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魏倩 ○编辑 陈羽

近期有消息称,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各地消费金融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将个人贷款利率全面控制在24%以内,并设置了过渡期进行调整。上海证券报记者昨日获悉,多家消费金融公司称,未收到相关监管部门窗口指导,并表示公司产品是分层的,年化利率根据客群风险特征、资金成本等因素而定,部分产品年化利率已调至24%以内。

目前来看,对于“24%利率红线”说法不一,可能与各地进度不一有关。有行业人士称,引导年化利率上限降至24%以内基本是“板上钉钉”,将是今后行业趋势。

受新冠肺炎疫情和监管趋紧等影响,去年以来,消费金融公司业务普遍增长乏力。年化利率上限划在24%以内,将挤压消费金融公司利润空间,使其经营进一步承压。记者获悉,受经营压力、监管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今年以来,消费金融公司经营思路出现明显分化,有公司选择急速做大信贷资产规模,也有公司关注长期能力建设,希望寻求新的收入增长点。

仍有利润空间

在金融机构向实体经济让利的导向下,监管部门对消费金融公司产品的年化利率进行窗口指导,并非空穴来风。

“去年末,就有地方银保监局对利率进行窗口指导。”某华南地区消费金融公司人士向记者透露。

消费金融公司产品年化利率上限普遍定在24%和36%两档。“可以通过消费金融公司合作的资产方来判断,如果是第二、第三梯队的助贷平台,基本上就是贴着36%来做。”熟悉该行业的法律人士告诉记者。

这两年来,受市场流动性、资金成本等因素影响,部分消费金融公司已下调定价。特别是在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将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改为4倍LPR后(约为15.4%)。

另一家消费金融公司业务部门人士向记者透露,公司线下产品年化利率已调至24%以内。“即便年化利率上限都定为24%,消费金融业务还是赚钱的。”

考虑到消费金融公司客户群体风险特征,以及业务模式涉及的资金、运营、征信等成本,定价上限为24%还是36%,业内一直都有争议。国内消费金融公司头部平台招联消费金融公司总经理章杨清撰文说,对消费金融利率定价,需统筹考虑各项成本、客户违约风险和微利等综合因素,注重各方平衡。单纯片面追求高利率或者低利率,均不利于普惠金融业务的持续开展。其中,客户群体风险是消费金融利率定价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章杨清说,一般而言,客户终端贷款年化利率应保持在24%以下,并继续下行。消费金融从业机构应严格执行央行要求,全面、准确向客户展示年化利率,主动接受价格监管。

经营策略分化

受到疫情冲击和监管趋紧的影响,去年以来,消费金融公司业务普遍增长乏力。

中国银行业协会日前发布的《中国消费金融公司发展报告(2021)》显示,截至2020年年末,消费金融公司资产规模和贷款规模增速双双下滑,较2019年增速分别下降23.49个百分点和26.16个百分点。

这一年多以来,消费金融公司股权变动、高管团队频繁调整等表现,都与上述变化不无关系。

记者从业内了解到,今年消费金融公司经营策略出现明显分化,一种是坚持传统利差模式,急速做大表内信贷规模。据招联消费金融最新发布的首个消费金融公司半年报,截至报告期末,招联消费金融总资产1298.43亿元,较年初增长19.88%,其中,发放贷款及垫款1247.86亿元,较年初增长20.81%;总负债1173.26亿元,较年初增长20.6%。报告期内,招联消费金融实现净利润15.42亿元,同比增长166.78%;营业收入73.90亿元,同比增长22.7%。

另一种则是积极通过转型升级,寻求新的收入增长点,比如输出技术、服务能力等。

今年4月,马上消费金融公司董事长赵国庆表示,目前不太想在转型升级过程中做大规模,所以把发展质量放在首位。“今后贷款营业额占比会越来越低,长期来看将降到40%。希望到今年底,开放平台也就是向外输出的各种服务收入占比为40%。”

(见习记者何奎对本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