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8月6日

查看其他日期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2021-08-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96 证券简称:云天化 公告编号:临2021-087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一审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子公司云南云天化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天化商贸”)为原告。

● 涉案的金额:21,816,648.53元。

● 对上市公司损益的影响:因本诉讼事项处于一审判决上诉期内,暂无法判断对公司2021年及以后年度利润产生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云天化商贸近日收到《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黔02民初45号),现将本次诉讼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1年3月2日,云天化商贸向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除与被告盘县新民龙源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煤业”)签订的《龙源煤业购销》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向云天化商贸返还预付货款20,496,017.60元,并返还利息;同时要求判令被告兴义市云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黔工贸”)、被告陈某兵、被告陈某子对龙源煤业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由全体被告共同承担;上述款项合计约为21,816,648.53元(详见公司公告:临2021-038号)。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黔02民初45号),判决内容如下:

(一)解除原告云天化商贸与被告龙源煤业2018年10月9日签订的《龙源煤业购销合同》、2019年1月6日签订的《补充协议》以及2019年7月24日签订的《补充协议》;

(二)被告龙源煤业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云天化商贸预付剩余货款20,496,107.60元并支付占用款项期间的利息931,322.78元;

(三)被告云黔工贸、陈某兵、陈某子对前述第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云黔工贸、陈某兵、陈某子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龙源煤业追偿;

(四)驳回原告云天化商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6,848.99元,由原告云天化商贸负担411.84元,由被告龙源煤业、云黔工贸、陈某兵、陈某子共同负担256,437.15元。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等的影响

根据相关案件情况,并综合考虑业务对方和担保方情况,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云天化商贸于2020年对该笔预付款计提了坏账准备4,818,667.88元,目前该诉讼事项尚处于一审判决上诉期内,暂无法判断对公司2021年及以后年度利润产生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