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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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21-08-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ST瑞德 公告编号:临2021-050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8月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九洲路1377号,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瑞德”)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杨鑫宏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梁影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中小股东(持股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中,未计算奥瑞德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表决情况。

2、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启凡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海莲、孙春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6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ST瑞德 公告编号:临2021-051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辞职及选举职工

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8月4日收到职工监事丁丽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丁丽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职务。公司监事会对丁丽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何海洋先生(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5日

职工监事简历:

何海洋,男,中国国籍,汉族,1991年出生,大专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任职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何海洋先生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