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273 公司简称:嘉化能源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 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按公司2021年半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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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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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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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1-050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3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5日上午11:30时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建平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包含的信息能充分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公司拟对部分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原计划的“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及员工持股计划”。除该项内容变更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1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2,636,904.71元,其中2021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553,609,587.23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2,890,523,547.38元,2021年半年度可供分配利润3,444,133,134.61元(2021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按公司2021年半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432,730,543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30,785,336股,以此计算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50,486,301.75元(含税)。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1-053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2,636,904.71元,其中2021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553,609,587.23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2,890,523,547.38元,2021年半年度可供分配利润3,444,133,134.61元(2021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按公司2021年半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432,730,543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30,785,336股,以此计算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50,486,301.75元(含税)。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1-049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3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5日上午10:00时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建红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公司拟对部分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原计划的“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及员工持股计划”。除该项内容变更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1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2,636,904.71元,其中2021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553,609,587.23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2,890,523,547.38元,2021年半年度可供分配利润3,444,133,134.61元(2021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按公司2021年半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432,730,543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30,785,336股,以此计算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50,486,301.75元(含税)。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变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8月23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5)。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273 证券简称:嘉化能源 公告编号:2021-052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变更前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 本次变更后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及员工持股计划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部分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21日、2019年1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以不低于人民币4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确定公司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的价格为不超过11.00元/股。后鉴于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根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19年5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1.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875元/股。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许可的用途,具体实施将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其中,根据公司自身情况,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的股份数量预计不超过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0%),具体数量将以未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方案为准;除此之外,本次回购的其余股份拟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具体数量以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毕的结果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
二、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16日首次实施了回购股份。截至2019年7月5日,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已经届满,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0,785,3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5%,成交的最高价为10.86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8.7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400,681,902.18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等费用)。
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股份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股份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三、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主要内容
公司分别于2020年10月27日、2020年11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推出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4月23日,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10,000,000股非交易过户至“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一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价格为4.89元/股。
公司于2020年8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25号)(以下简称“该批复”),该批复已于2021年7月29日到期失效,公司未能在该批复有效期内完成可转债发行事宜,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批复到期失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因此公司拟对剩余30,785,336股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原计划的“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及员工持股计划”。其中,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数量为12,730,543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1,432,730,543股变更为1,420,000,000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数量为18,054,793股。除以上内容修改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变更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的变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批复到期,未能在批复有效期内完成可转债发行事宜,公司拟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变更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作出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决议后,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
五、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符合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六、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独立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健全和完善公司的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的变更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事项,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273 证券简称:嘉化能源 公告编号:2021-055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8月23日 13 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港区中山路嘉化研究院二楼一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8月23日
至2021年8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第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2021年8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三)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四)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8月16日的8:30-16:30。
(五)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六)会议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或用
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考虑到地方政府疫情防控需要,请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前根据嘉兴港区管理规定准备好健康码等健康证明,并请及时关注疫情防控措施变化,避免影响参会。
(二)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方式:0573-85580699
公司传真:0573-85585033
公司地址:浙江省嘉兴市乍浦滨海大道2288号
邮编:314201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8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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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1-051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主要
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主要业务板块为化工、能源及码头装卸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化工》及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1年半年度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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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新收入准则规定,销售运费计入营业成本;磺化医药系列产品由于本期销售产品结构变化较大,造成该系列产品营业成本对比上升较大;硫酸产品营业成本上升主要由于本期原材料硫磺采购均价大幅上升。
二、主要化工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化工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2021年半年度公司主要化工产品脂肪醇(酸)、磺化医药系列产品、氯碱、硫酸(总酸量)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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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氯碱销售均价为双吨价格。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2021年半年度公司主要原材料棕榈仁油及分离棕榈仁油脂肪酸、甲苯、工业盐、硫磺、煤炭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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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数据仅为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所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1-054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化能源”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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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内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工商变更等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