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660 公司简称:福耀玻璃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局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局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制定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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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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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于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股东总数为:A股股东178,547户,H股股东44户,合计178,591户。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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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本公司H股存放于香港联交所旗下的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内,并以香港联交所全资附属成员机构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HKSCC NOMINEES LIMITED)名义登记的股份合计数。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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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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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其中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借款+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短期债券(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租赁负债+长期应付款
(5)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6)现金利息保障倍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利息支出+所得税付现)/现金利息支出
(7)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8)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100%
(9)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100%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下述“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作为全球汽车玻璃和汽车级浮法玻璃设计、开发、制造、供应及服务一体化解决方案的领导企业,福耀奉行技术领先和快速反应的品牌发展战略。在报告期内,福耀为全球汽车厂商和维修市场源源不断地提供凝聚着福耀人智慧和关爱的汽车安全玻璃产品和服务,为全球汽车用户提供了智能、安全、舒适、环保且更加时尚的有关汽车安全玻璃、汽车饰件全解决方案,同时不断提升驾乘人的幸福体验。
2021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复苏态势明显,但仍存在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疫情尚未完全受控且反弹、量化宽松政策带来的全球通胀压力、地缘政治风险等,全球经济的恢复增长还需要一个过程。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中国制造业投资持续恢复,工业发展迎来增长空间,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1年1-6月,汽车产量为1,256.9万辆,同比增长24.2%,其中乘用车产量为984.0万辆,同比增长26.8%。
本报告期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154,316.8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2.14%;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207,591.0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7.6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76,924.7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3.54%;实现每股收益人民币0.7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4.21%。
其中本报告期汇兑损失人民币17,205.94万元,上年同期汇兑收益人民币12,783.99万元,若扣除汇兑损益影响,则本报告期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增长116.06%。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集团经营战略,持续以“为客户持续创造价值”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支持,以规范管理为保障,致力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汽车玻璃市场竞争力及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始终坚持客户导向、极致用户体验的主动市场营销策略,继续发挥销售引领作用,提升市场敏感度,从商业模式、技术推介、战略合作等方式增强订单获得能力。经过以上举措,汽车玻璃营收状况优于汽车行业,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抗市场风险能力增强。
2、推动产品增值升级:公司持续推动汽车玻璃朝“安全舒适、节能环保、造型美观、智能集成”方向发展,天幕、可调光、抬头显示、隔热、隔音、防紫外线、憎水、包边模块化等高附加值产品占比持续提升,占比较上年同期上升1.54个百分点,价值得以体现。
3、加大提质增效深度和广度:公司以一次成品率为抓手,持续推进生产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持续推进精益管理和自动化信息化进程,落实全面成本控制各项措施,推动全产业链的提质增效,节能降本,增强企业在后疫情时代的抗风险能力。
4、研发创新和技术引领:公司把握汽车行业电动、网联、智能、共享趋势,推动其在汽车玻璃上的技术运用,坚持市场和产品为导向的研发机制,同时加强新技术人员培养,加大新品开发和推广力度。
5、管理进阶:公司持续完善规章制度标准化,提高组织效能和价值创造能力;持续规范会议管理,实施会议讨论、科学决策,提升组织的决策力、行动力、协同力、纪律性。
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公告编号:临2021-037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8月5日上午在福建省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耀工业村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7月21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董事3名,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董事6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包括A股半年度报告和H股半年度报告,其中的财务报告分别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其中,A股半年度报告包括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公告〔2021〕16号)等有关规定编制,将与本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同日披露;H股半年度报告包括2021年中期业绩公告和2021年中期报告(印刷版),2021年中期业绩公告将与本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A股半年度报告同日披露。
二、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之间接持股100%子公司FYSAM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本公司之间接持股100%子公司FYSAM汽车饰件(德国)有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了公司业务集中管理,提高运营效率,使FYSAM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FYSAM饰件”)、FYSAM汽车饰件(德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FYSAM德国”)两家子公司的资产、业务、人力、财务等各项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公司董事局同意FYSAM饰件吸收合并FYSAM德国,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FYSAM德国将依据该公司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办理注销登记,FYSAM德国拥有或享有的所有资产、债权、权益以及所承担的责任、债务全部转移至FYSAM饰件承继,FYSAM饰件以吸收合并后的其公司全部资产对原FYSAM饰件、FYSAM德国的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董事局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全权办理与此次吸收合并有关的具体事宜。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福耀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董事局同意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申请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董事局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申请授信、借款等业务有关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性文件。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董事局同意公司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2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董事局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申请授信、借款等业务有关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性文件。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摩根大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董事局同意公司向摩根大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董事局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申请授信、借款等业务有关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性文件。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一年八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公告编号:临2021-038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8月5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白照华先生召集。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7月2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
1、经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截至监事会提出本意见时止,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全体监事承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公告编号:临2021-039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FYSAM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FYSAM饰件”)、FYSAM汽车饰件(德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FYSAM德国”)均为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2021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之间接持股100%子公司FYSAM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本公司之间接持股100%子公司FYSAM汽车饰件(德国)有限公司的议案》。为了公司业务集中管理,提高运营效率,使FYSAM饰件、FYSAM德国两家子公司的资产、业务、人力、财务等各项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公司董事局同意以FYSAM饰件为主体吸收合并FYSAM德国,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合并方FYSAM饰件继续存续,被合并方FYSAM德国依法解散并注销。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吸收合并在公司董事局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吸收合并各方的基本情况
1、合并方
(1)企业名称:FYSAM Auto Decorative GmbH(中文名称:FYSAM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2)注册成立时间:2018年11月20日
(3)注册地:德国
(4)住所:Robert-Bosch-Stra?e 13,89555 Steinheim am Albuch
(5)注册资本:25,000欧元
(6)经营范围: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汽车铝饰件。
(7)股东及其持股比例: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福耀(香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福耀欧洲玻璃工业有限公司持有FYSAM饰件100%股权。
(8)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依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截止2020年12月31日,FYSAM饰件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9,230.15万欧元,负债总额为25,937.48万欧元,所有者权益为-6,707.33万欧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915.27万欧元,实现净利润-3,490.05万欧元。
截止2021年6月30日,FYSAM饰件的资产总额为19,176.46万欧元,负债总额为26,887.91万欧元,所有者权益为-7,711.45万欧元,2021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8,406.01万欧元,实现净利润-1,004.11万欧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被合并方
(1)企业名称:FYSAM Auto Decorative Germany GmbH(中文名称:FYSAM汽车饰件(德国)有限公司)
(2)注册成立时间:2018年11月20日
(3)注册地:德国
(4)住所:Robert-Bosch-Stra?e 13,89555 Steinheim am Albuch
(5)注册资本:25,000欧元
(6)经营范围: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汽车铝饰件。
(7)股东及其持股比例: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福耀(香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福耀欧洲玻璃工业有限公司持有FYSAM德国100%股权。
(8)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依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截止2020年12月31日,FYSAM德国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576.75万欧元,负债总额为7,574.59万欧元,所有者权益为2.16万欧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欧元,实现净利润-0.09万欧元。
截止2021年6月30日,FYSAM德国的资产总额为5,805.51万欧元,负债总额为5,803.56万欧元,所有者权益为1.95万欧元,2021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欧元,实现净利润-0.21万欧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吸收合并方式
以FYSAM饰件为合并方,吸收合并FYSAM德国,合并完成后,FYSAM饰件的注册资本从目前的25,000欧元变更为50,000欧元。其中,福耀欧洲玻璃工业有限公司将持有合并后FYSAM饰件100%的股权。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被合并方FYSAM德国依据所在地法律予以解散并办理注销登记。
在本公司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之间接持股100%子公司FYSAM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本公司之间接持股100%子公司FYSAM汽车饰件(德国)有限公司的议案》后,FYSAM饰件、FYSAM德国将依据其所在地的法律办理吸收合并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备案及/或变更登记及/或注销登记,办理资产移交和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等)。
2、FYSAM饰件吸收合并FYSAM德国后,FYSAM德国拥有或享有的所有资产、债权、权益以及所承担的责任、债务全部转移至FYSAM饰件承继,FYSAM饰件以吸收合并后的其公司全部资产对原FYSAM饰件、FYSAM德国的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3、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FYSAM德国在因被吸收合并而解散前与相关当事人签署的合同主体均变更为FYSAM饰件,FYSAM德国在该等合同项下的相关权利、义务全部由合并后的FYSAM饰件承继。
4、FYSAM德国现有在册员工在本次吸收合并后将全部由FYSAM饰件接收。
5、公司董事局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全权办理与此次吸收合并有关的具体事宜。
三、吸收合并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在相关业务上集中管理,提高运营效率,使FYSAM饰件、FYSAM德国两家子公司的资产、业务、人力、财务等各项资源得到有效整合,符合本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及盈利水平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合并方FYSAM饰件继续存续,FYSAM德国将注销登记且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将相应的发生变化,但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一年八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66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公告编号:临2021-040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福耀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董事局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福耀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耀国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之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耀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7MA1R6NTG4N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住所: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漕湖大道以南、汤浜路以东
6、法定代表人:曹德旺
7、成立日期:2017年9月19日
8、经营范围:股权投资,非公开募集资金用于项目投资,创业投资及咨询服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外商投资企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福耀国际100%股权。
二、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原因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对福耀国际实际出资,福耀国际自成立以来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为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经公司董事局审慎研究,决定注销福耀国际。
三、注销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福耀国际自设立以来尚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注销后不会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将相应的发生变化,福耀国际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但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授权事项
为确保本次注销子公司福耀国际的相关事宜能够顺利、高效地实施,公司董事局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本次注销子公司事项有关的一切法律性文件。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一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