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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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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5版)

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告中显示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含),若按回购总金额上限2.50亿元人民币,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30.0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833.33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1.6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金额为准。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对公司核心骨干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2021年1月16日,公司发布《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85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7%,成交最高价为23.65元/股,成交最低价为23.0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993,09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1年2月9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的进展公告》,截至2021年2月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6,109,6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2%,成交最高价为24.07元/股,成交最低价为22.1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41,701,755.7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021年3月6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2%暨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截至2021年3月5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0,88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33%,成交最高价为24.07元/股,成交最低价为22.1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49,972,023.6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

本员工持股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份。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1、本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拟使用已回购股份中的7,164,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512,785,928股的1.40%。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非交易过户完成日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标的股票的数量做相应调整。最终标的股票的过户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公告。

2、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持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及合理性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7.31元/股,为审议此次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版的董事会召开日(2021年8月9日)前二十日成交均价的50%。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非交易过户完成日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标的股票的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存续期为60个月。业绩考核年度为2021年、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分年度进行考核。考核指标分为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与个人绩效考核指标。根据各考核年度的考核结果,将持有人所持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四个批次归属至各持有人,各批次归属比例为20%,25%,25%和30%。本考核方案通过分期业绩考核和分期权益归属,实现员工利益与公司中期业绩发展共创共赢,进一步稳定和鞭策核心经营管理团队。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受让股票的定价方案以不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为前提,综合考虑了公司长期发展所需的员工激励需求,兼顾员工持股计划股份的合理成本对参与员工有效激励的目的,有利于实现对员工激励与约束的对等,既保持员工激励的有效性,增强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助于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从激励性的角度来看,该受让价格以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维护股东权益为根本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具有合理性与科学性。

第四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与锁定期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60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且未展期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单次延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即将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4、上市公司应当至迟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时披露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届满后的处置安排。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展期,应对照《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第九条的披露要求逐项说明与展期前的差异情况,并按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约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及合理性、合规性

1、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间,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可转换债换股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2、锁定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得进行交易。

3、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上述敏感期是指《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期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归属与考核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年度为2021年、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分年度进行考核。根据各考核年度的考核结果,将持有人所持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四个批次归属至各持有人,各批次归属比例为20%,25%,25%和30%。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指标分为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与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其中:

1、公司业绩考核指标

注:上述“净利润”为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摊销股份支付费用前的净利润(不考虑因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产生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即摊销员工持股计划支付费用和股权激励计划费用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个人绩效考核指标

个人绩效考核将根据公司内部制定的绩效考核管理相关规定和《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版)》执行。在公司业绩考核基础上,根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各归属批次内实际可归属持有人的权益。

个人绩效考核根据对应考核结果确定个人绩效考核的归属比例,具体如下:

三、考核结果运用

1、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的情况下:

员工持股计划各归属批次对应的股票出售后,公司按照各批次归属比例及持有人所持份额,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其余收益交由管理委员会分配。各批次持有人实际可归属权益=持有人原始出资额×各批次归属比例。

2、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情况下:

员工持股计划各归属批次对应的股票出售后,公司结合各批次归属比例、持有人所持份额占比、持有人个人绩效归属比例,分配收益给到持有人。如员工持股计划盈利,则各批次持有人实际可归属权益=持有人原始出资额×各批次归属比例+各批次可归属收益×持有人所持份额占比×持有人个人绩效归属比例。如员工持股计划亏损,则由持有人按照所持份额比例进行分摊。

如持有人出现被取消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情形,则参照本计划第七章约定实行权益分配。

第六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一、管理架构

1、本员工持股计划由上市公司自行管理。

2、股东大会是上市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核批准本员工持股计划。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

4、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负责,是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和管理机构,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员工持股计划以及《管理办法(修订版)》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安全,避免产生公司其他股东与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潜在的利益冲突。

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全体持有人自愿放弃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表决权和提案权,仅保留分红权、投资受益权。

6、为保证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项。

二、员工持股计划运作与管理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表决程序、表决权行使机制,管理委员会的选任程序、召集程序及其职责,持有人的权力与义务,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事项等,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版)》全文。

第七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处置办法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1、公司股票对应的权益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通过自筹资金出资认购员工持股计划而享有持有公司股票所对应的权益。

2、现金存款和应计利息。

3、资金管理取得的收益等其他资产。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上市公司的固有财产,上市公司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委托归入其固有财产。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二、持有人对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获得的股份权益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之内,除法律、法规、规章及管理规则另有规定,或员工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修订版)》另有规定的情形外,持有人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抵押、质押、用于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2、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之内,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转让,未经同意擅自转让的,该转让行为无效。

3、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之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

4、锁定期间,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可转换债换股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相关股份锁定安排。

5、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所持的标的股票。

6、存续期内,持有人发生如下情形的,取消其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由管理委员会对其所持员工持股计划权益进行处理:

(1)持有人申请退出员工持股计划的;

(2)持有人辞职或擅自离职的;

(3)持有人在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公司或下属公司续签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

(4)持有人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到期后,公司或下属公司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

(5)持有人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或其规章制度而被公司或下属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

(6)持有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7)持有人有损公司利益的其他行为的。

管理委员会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将该持有人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权益按照原始出资金额与所持份额对应的累计净值孰低的原则进行清算,其余收益(如有)按照管理委员会提议的方式进行处理;

(2)将该持有人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权益,转让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享有(应遵守单一持有人所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规定);

(3)归属于员工持股计划总资产;

(4)归属于公司。

7、存续期内,发生如下情形的,持有人持有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1)职务变更:持有人职务变动但仍符合参与条件的;

(2)丧失劳动能力:持有人因工作原因丧失劳动能力的;

(3)退休: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退休的;

(4)死亡:持有人死亡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并继续享有;该等继承人不受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限制;

(5)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权益的处置办法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不展期或提前终止时,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在届满或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如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标的股票仍未全部出售,具体处置办法由管理委员会确定。

第八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1、若因公司发生实际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等任何原因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由公司董事会自发生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调整或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满后,持有人会议未作出有效的延长存续期的决议则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除前述自动终止、提前终止外,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相关决议。

第九章 公司融资时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决定是否参与融资及资金的解决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第十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假设本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8月将标的股票7,164,000股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锁定期满,本员工持股计划按照约定的比例归属标的股票权益。假设单位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以审议此次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版的董事会召开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3.95元/股为参考,公司应确认总费用预计为4,756.90万元,该费用由公司在各归属批次期限内,按每次权益归属比例分摊,计入相关费用和资本公积,则2021年至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费用摊销情况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在不考虑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下,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有效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

第十一章 其他重要事项

1、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2、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构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与持有人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关系仍按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执行。

3、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补贴、兜底等安排。

4、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中,褚浚为董事长兼总经理,徐桂芬为董事、褚建庚为董事、褚剑先生为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桂芬家族(徐桂芬、褚建庚、褚浚、褚剑)为一致行动人,范旭明担任公司副董事兼副总经理,曾细华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黄菊保先生、刘春花女士、邓淑珍女士担任公司监事。上述人员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构成关联关系,但上述人员自愿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且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同时放弃选举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表决权,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将与上述人员保持独立性,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上述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安排,亦不存在一致行动计划。除以上情形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考虑到上述人员为公司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且实际控制人和公司董事、高管的参与有助于调动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积极性,提高全体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上述人员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5、除本员工持股计划以外,公司目前无其他员工持股计划存续,公司未来若持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各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保持独立管理,各期员工持股计划之间独立核算,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其他员工持股计划之间将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6、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法律法规、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

7、本员工持股计划中的有关条款,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性规章制度相冲突,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性规章制度执行。

8、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