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366 公司简称:宁波韵升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21-035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31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8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王晓君等13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208万份;公司原副总裁朱建康因于2020年11月12日被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董事会同意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50万份。
董事会同意公司将上述1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行权的合计258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已取得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董事毛应才、邬佳浩、朱世东为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该方案已于2021年6月25日实施完毕。因本次系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现金红利为每股0.09825元。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调整后的行权价格P=P0-v=6.37-0.09825≈6.27元/股
根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调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毛应才、邬佳浩、朱世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037号公告)
董事毛应才、邬佳浩、朱世东为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038号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增资及减资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039号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21-036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31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8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具体意见如下:
1、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1名激励对象受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公司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全部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时关联董事均按规定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行权的合计258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6.37元/股调整为6.27元/股。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进行了审核,经核查认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行权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76名激励对象行权,可行权数量合计588.80万份。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21-037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588.80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可行权人员合计76名,可行权数量合计588.80万份,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审议确认的情况,在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为激励对象申请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20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陈农于2020年7月21日至2020年7月24日就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委托投票权。
2、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20日,公司通过内部OA公示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正式提出的异议。
3、2020年7月27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4、2020年8月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0年9月7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登记工作,最终登记的股票数量为1,730万份。
6、2021年8月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
(三)历次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本次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行权。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首次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40%。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条件已经满足,具体如下:
■
综上所述,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40%,授予的股票期权中除14名激励对象不符合行权条件外,其余76名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472万份,其中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588.80万份,自2021年8月3日起至2022年8月2日止可进行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0年8月3日
2、行权数量:588.80万份
3、行权人数:76人
4、行权价格:6.27元/股
5、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7、行权安排:2021年8月3日起至2022年8月2日系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于行权完毕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相关手续。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
注:上述股权激励计划总量已剔除本次待注销的14名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员工的股票期权,共计258万份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进行了审核,经核查认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行权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76名激励对象行权,可行权数量合计588.80万份。
五、行权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六、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授予日,公司采用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本次调整、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尚需就本次行权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份登记手续;本次注销符合《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份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21-038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新租赁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的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 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会计准则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21-039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增资及减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事项: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子公司宁波韵升特种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种金属”)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2,500万元;宁波韵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韵升投资”)拟对特种金属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万元,增资完成后,特种金属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43,000万元,股权结构不变,公司仍持有特种金属90%的股权,韵升投资仍持有特种金属10%的股权。
公司拟对子公司包头韵升强磁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韵升”)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7,176万元;宁波韵升强磁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韵升强磁”)拟对包头韵升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824万元,增资完成后,包头韵升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57,000万元,股权结构不变,公司仍持有包头韵升92.94%的股权,韵升强磁仍持有包头韵升7.06%的股权。
● 减资事项:公司拟对子公司韵升强磁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18,050万元,韵升投资拟对韵升强磁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950万元,减资完成后,韵升强磁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3,233.84万元,股权结构不变,公司仍持有韵升强磁95%的股权,韵升投资仍持有韵升强磁5%的股权。
韵升强磁拟对全资子公司宁波韵升磁性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韵升磁性”减少注册资本8,400万元,减资完成后,韵升磁性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7,600万元,韵升强磁仍持有韵升磁性100%的股权。
● 本次增资、减资事项均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增减资事项概述
为配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整合子公司业务协调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特种金属、包头韵升、韵升强磁和韵升磁性4家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增资:
公司拟对特种金属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22,500万元,公司子公司韵升投资按股权占比的比例对特种金属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万元。
公司拟对包头韵升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7,176万元,公司子公司韵升强磁按股权占比的比例对包头韵升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824万元。
2、减资:
公司拟对韵升强磁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18,050万元,公司子公司韵升投资按股权占比的比例对韵升强磁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950万元。
韵升强磁拟对韵升磁性减少注册资本8,400万元。
上述事宜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增资、减资事项均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特种金属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韵升特种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宁波市北仑区小港安居北路20号D1厂房一楼
法定代表人:毛应才
注册资本:人民币 18,000 万元
经营范围:强磁材料、电机、普通机械设备的制造、加工,金属材料的批 发、零售,厂房及机械设备的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特种金属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本次增资前后,公司直接持有特种金属的股权均为90%。
2、包头韵升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包头韵升强磁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包头市稀土开发区沼园南路1号
法定代表人:毛应才
注册资本:人民币 17,000 万元
经营范围:稀土材料、强磁材料 、机电产品、普通机械制造、加工及技术开发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五金配件的销售;设备安装调试、设备租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
2)包头韵升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本次增资前后,公司直接持有包头韵升的股权均为92.94%。
三、本次减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韵升强磁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韵升强磁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大榭开发区榭西工业小区
法定代表人:毛应才
注册资本:人民币22,233.84万元
经营范围:强磁材料 、机电产品(除轿车)、机械制造加工;金属材料的销售;房屋、设备的租赁。
2)韵升强磁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本次减资前后,公司直接持有韵升强磁的股权均为95%。
2、韵升磁性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韵升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宁波市高新区沧海路189弄2号
法定代表人:竺晓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 16,000万元
经营范围:强磁材料 、机电产品、机械制造、加工;金属材料的销售;房屋、机械设备的租赁;自营或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2)韵升磁性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本次减资前后,韵升磁性均为韵升强磁全资子公司。
注:2020年年度财务数据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2021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本次增资及减资事项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及减资事项,旨在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增强公司在稀土永磁产业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包头生产基地的规模效应,巩固在核心生产环节的技术优势,符合公司总体战略规划和发展目标。
本次增资及减资事项不改变特种金属、包头韵升、韵升强磁和韵升磁性的股权结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