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铁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达设备”)及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达制造”)分别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了银行综合授信,其中亚通达设备申请授信额度为15,000万元,亚通达制造申请授信额度为10,000万元。
近日,华铁股份、亚通达制造分别与兴业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亚通达设备向兴业银行申请的授信提供最高额为1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华铁股份、亚通达设备分别与兴业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亚通达制造向兴业银行申请的授信提供最高额为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可覆盖公司本次为亚通达设备、亚通达制造提供的担保,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亚通达设备、亚通达制造已就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履行审议程序。
本次担保提供前,公司对亚通达设备的担保余额为138,25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70,000万元,公司对亚通达制造的担保余额为5,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85,0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对亚通达设备的担保余额为153,25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55,000万元,公司对亚通达制造的担保余额为15,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75,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2年4月5日
注册地点:青岛市四方区万安支路1号
法定代表人:姜炯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开发、设计、生产加工铁路机车车辆用机电产品、机车车辆配件及零部件、船用、陆用环保产品及零部件;安装及销售自产产品;进出口相关配件产品和技术;节能环保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提供相关服务。
2、股权结构以及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亚通达设备为华铁股份的下属全资子公司。
3、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亚通达设备资产总额331,972.47万元,负债总额251,307.6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98,94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62,846.62万元),净资产80,664.85万元,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9,070.09万元,利润总额18,660.68万元,净利润16,546.92万元。
4、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有限公司最新信用等级为A级。
5、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0年6月29日
注册地点:青岛市高新区科荟路307号
法定代表人:姜炯
注册资本:5,3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生产加工铁路机车车辆用机电产品,机车车辆配件及零部件以及相关服务、环保节能产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
2、股权结构以及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亚通达制造为华铁股份的下属全资子公司。
3、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亚通达制造资产总额89,002.23万元,负债总额46,315.4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5,686.7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5,416.55万元),净资产42,686.79万元,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719.90万元,利润总额665.50万元,净利润476.97万元。
4、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最新信用等级为A级。
5、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华铁股份为亚通达设备、亚通达制造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每笔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间分别计算,均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华铁股份为亚通达设备提供最高额为1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华铁股份为亚通达制造提供最高额为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范围: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5、本次担保为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亚通达设备为亚通达制造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每笔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间分别计算,均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4、担保范围: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5、本次担保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亚通达制造为亚通达设备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每笔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间分别计算,均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4、担保范围: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5、本次担保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8.24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3.65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8.17%;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98.68万元,占上市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18%。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一)华铁股份为亚通达设备担保与兴业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华铁股份为亚通达制造担保与兴业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三)亚通达制造为亚通达设备担保与兴业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四)亚通达设备为亚通达制造担保与兴业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