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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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采购框架合同的公告

2021-08-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89号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采购框架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乐叶”)于2021年8月9日与信义光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义光能”)的全资子公司信义光能(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义光能(香港)”)签订了光伏玻璃长期采购框架协议,合同约定2021年9月-2024年12月期间隆基乐叶向信义光能(香港)采购光伏玻璃数量不少于隆基乐叶预计年度需求量的35%,具体订单价格月议,实际合同数量和总额以最终成交订单为准。

●合同生效条件和履行期限:本协议第一个有效期自2021年9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自2022年开始,双方每年第四季度协商是否将协议内容更新并将有效期延长1年,即保持本协议三年滚动有效期。如双方未达成一致,则本协议条款自动延续一年后终止。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为长期采购框架合同,合同的签订符合公司未来经营需要,有利于与供应商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保障公司光伏玻璃的长期稳定供应,不会对公司业绩造成直接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重大依赖,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风险提示:

(一)本合同采购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行情月议,采购量占公司对应年度预计总采购量的比例合理,因合同标的价格波动及公司采购需求波动导致的履约风险较小。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经营策略和供方生产能力调整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一、合同签订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为保证光伏玻璃的长期稳定供应,公司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与信义光能(香港)于2021年8月9日签订了光伏玻璃长期采购框架协议,根据协议,隆基乐叶及其指定关联公司2021年9月-2024年12月期间向信义光能(香港)及其指定关联公司采购光伏玻璃数量不少于隆基乐叶预计年度需求量的35%,具体采购价格月议,合同总金额以最终实际成交金额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批准。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标的

本合同标的为光伏玻璃。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合同的交易对方信义光能(香港)为港股上市公司信义光能的全资子公司,作为隆基乐叶光伏玻璃的重要供应商之一,隆基乐叶与信义光能建立了良好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信义光能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信义光能控股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1年1月11日

(3)注册地点: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4)总部和主要营业地点:中国安徽省芜湖市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信义路2号信义玻璃工业园

(5)董事会主席: 李贤义

(6)法定股本:80亿港元

(7)经营范围: 生产及销售太阳能玻璃产品,发展及经营太阳能发电场业务及提供工程、采购及建设(EPC)服务。

(8)财务状况:按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信义光能资产总额为434.23亿港元,净资产为320.25亿港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23.16亿港元,净利润45.61亿港元。

(9)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隆基乐叶

乙方:信义光能(香港)

(一)合同数量

2021年9月-2024年12月甲方向乙方采购/乙方向甲方供应光伏玻璃不少于甲方预计年度总需求35%的目标比例(实际数量以双方后续签订的具体订单为准)。

(二)定价原则及合同总额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依据市场行情月度议价,合同总额以最终成交金额为准。

(三)结算方式

双方根据具体订单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结算。

(四)履约方式

双方按月议价并签署采购订单,乙方按照采购订单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货。

(五)生效条件及履行期限

本协议第一个有效期自2021年9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自2022年开始,双方每年第四季度协商是否将协议内容更新并将有效期延长1年,即保持本协议三年滚动有效期。如双方未达成一致,则本协议条款自动延续一年后终止。

(六)违约责任

若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未按协议约定条款执行的,违约方需按照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本采购协议的效力、履行、解释等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首先友好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起诉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其他

本协议适用于甲乙双方及其指定关联公司,但甲方各关联公司仅就自己公司发生的业务享有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各关联公司之间不承担任何补充或连带责任。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的长单合同属于经营性采购框架合同,预计履约期间合同数量占公司光伏玻璃需求量的35%,本合同的签订符合公司未来经营需要,通过稳定供应、价格月议、分批采购的长单方式,有利于与供应商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保障公司光伏玻璃的长期稳定供应,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造成直接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重大依赖,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一)本合同采购价格由各方根据市场行情月议,采购量占公司对应年度预计总采购量的比例合理,因合同标的价格波动及公司采购需求波动导致的履约风险较小。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经营策略和供方生产能力调整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