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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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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778 公司简称:友好集团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公司无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78 证券简称:友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40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土地、房屋征迁补偿

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中“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公司”或“本公司”;“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简称为“乌市经开区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

●根据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委、区政府对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的总体规划及工作部署,乌市经开区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对我公司位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1088号共计49,339.70平方米的土地、36,383.25平方米的房屋及其他附属物进行征收,依据相关法规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充分协商,公司拟与乌市经开区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签订《土地、房屋征迁补偿协议》。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通过本次土地、房屋征收,公司将收到补偿款共计10,390.72万元,预计由此将相应增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27.07万元,具体会计处理结果及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一、交易概述

根据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委、区政府对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的总体规划及工作部署,乌市经开区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对我公司位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1088号共计49,339.70平方米的土地、36,383.25平方米的房屋及其他附属物进行征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乌鲁木齐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相关法规及管理办法,经充分协商,公司拟与乌市经开区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签订《土地、房屋征迁补偿协议》。

通过本次土地、房屋征收,公司将收到补偿款共计10,390.72万元,预计由此将相应增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27.07万元,具体会计处理结果及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本次交易方基本情况

乌市经开区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乌市经开区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土地、房屋征迁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乌市经开区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

乙方:本公司

(一)征收范围

乙方位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1088号的49,339.70平方米的土地、36,383.25平方米的房屋及其他附属物。

(二)征收补偿

根据新疆银桥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新银桥头屯河区征字(2021)第TQ001号评估报告书,甲方需向乙方补偿如下款项:

1、土地补偿。甲方征收乙方土地1宗,共计征收土地面积49,339.70平方米,土地补偿款共计38,343,900.00元。

2、房屋补偿。甲方征收乙方有房权证手续房屋11幢,合计征收面积16,950.50平方米;无房权证手续房屋26幢,合计征收房屋面积19,432.75平方米,共计征收房屋面积36,383.25平方米,房屋及其它附着物补偿款共计54,312,100.00元。

3、其它附着物补偿。甲方征收乙方路灯、电动伸缩门、地下管沟、电缆等附着物,附着物补偿款共计2,069,992.00元。

4、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甲方一次性补偿乙方6个月2倍(即12个月租金)的停产停业损失费4,758,658.00元。

5、设备补偿。甲方一次性补偿乙方设备补偿费1,833,037.00元。

6、搬迁费补偿。甲方一次性补偿乙方搬迁费2,589,480.00元。

(三)搬迁期限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在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搬迁工作,并将房屋腾空交付甲方,甲方予以书面确认。

(四)补偿款支付方式及时间

甲方给予乙方实行全货币补偿,土地、房屋补偿款共计103,907,167.00元。根据该地块的土地出让计划,给乙方的征收补偿款分为3个批次支付。

第一批次:待该宗土地招拍挂出让后,甲方从财政收取的第一笔30%土地出让金中向乙方支付第一批次补偿款(总补偿款的30%)即31,172,150.10元,该笔补偿款甲方于2021年10月31日之前向乙方支付完毕。

第二批次:待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收取该宗地第二笔30%土地出让金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批次补偿款(总补偿款的30%)即31,172,150.10元。该笔补偿款甲方于2022年3月31日之前向乙方支付完毕。

第三批次:待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收取该宗地第三笔40%土地出让金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三批次补偿款(总补偿款的40%)即41,562,866.80元。该笔补偿款甲方于2022年7月31日之前向乙方支付完毕。

(五)合同成立及生效

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将全额征收补偿款支付完毕之日起生效。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完毕全额征收补偿款则本合同自始不生效,乙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房屋等的所有权,并由甲方承担根本违约责任,向乙方支付征收补偿款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土地、房屋征收事项系按照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委、区政府对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的总体规划及转型升级要求实施,交易定价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相关文件执行,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征收涉及土地及房屋为公司部分老旧库区,征收不会对公司相关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通过本次土地、房屋征收,公司将收到补偿款共计10,390.72万元,预计由此将相应增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27.07万元,具体会计处理结果及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土地、房屋征迁补偿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0778 证券简称:友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41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

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一一零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1年第二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公司门店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关闭1家购物中心,具体信息如下:

除上表数据外,本报告期内公司新增“YO+友好生活”便利店(加盟店)5家,关闭“YO+友好生活”便利店(加盟店)2家,上述门店均位于乌鲁木齐市。YO+友好生活便利店(加盟店)的租赁合同由加盟方与物业方直接签订,本公司收取加盟费,并对店面实施统一装修及货品供应。该类加盟店销售不计入公司整体销售。

二、已签约待开业门店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已签约待开业门店。

三、2021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单位:元

注:上表中“北疆区域”含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伊宁市、奎屯市、石河子市、博乐市、昌吉市,不含乌鲁木齐市;“南疆区域”含库尔勒市、阿克苏市。

2021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说明:

1、2021年第二季度公司各业态主营业务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系:①受疫情后消费恢复性增长的影响,上年同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有所上升;②受同行业竞争加剧及网购分流持续加大等因素影响,公司第二季度主营业务销售额有所下滑。

2、2021年第二季度公司各业态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将原在管理费用核算的与联营和租赁业态直接相关的店铺租赁费、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等合同履约成本分类至营业成本中列报,增加了本期营业成本,导致毛利率下降。

3、上表中经营数据系公司各门店百货、超市、电器账套的合计数据,不含燃料油气类收入数据。

上述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0778 证券简称:友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37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共9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本次会议的通知。

(三)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四)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友好集团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友好集团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公司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依据2021年两项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与最新判决结果,计提未决诉讼预计负债共计3,647.85万元,具体会计处理结果及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审计后的数据为准。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友好集团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临2021-039号)。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友好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预计负债事项的独立意见函》。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公司关于签订〈土地、房屋征迁补偿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友好集团关于签订〈土地、房屋征迁补偿协议〉的公告》(临2021-040号)。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函。

四、备查文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0778 证券简称:友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38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本次会议的通知。

(三)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四)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7名。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公司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预计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预计负债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及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预计负债事项。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0778 证券简称:友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39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计提预计负债情况概述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依据2021年两项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与最新判决结果,计提未决诉讼预计负债共计3,647.8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与新疆泰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美公司”)未决诉讼预计负债计提情况

2021年4月30日,公司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自治区高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1]新民终56号),判决如下:1、撤销乌鲁木齐中院[2019]新01民初349号民事判决;2、本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泰美公司支付违约金936.72万元;3、驳回泰美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临2021-027号公告。

本公司拟在法定期限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在准备申请再审的相关材料,该诉讼案件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自治区高院二审案件判决结果计提未决诉讼预计负债936.72万元。

(二)与新疆尚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品公司”)未决诉讼预计负债追加计提情况

2021年5月14日,公司收到自治区高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1]新民终58号),判决如下:1、撤销乌鲁木齐中院[2020]新01民初236号民事判决;2、本公司支付尚品公司违约金5,144.29万元;3、驳回尚品公司其他诉讼请求。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临2021-031号公告。

本公司拟在法定期限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在准备申请再审的相关材料,该诉讼案件结果存在不确定性。2020年度公司已根据该诉讼案件一审判决结果计提未决诉讼预计负债2,433.16万元,现根据自治区高院二审判决结果,追加计提未决诉讼预计负债2,711.13万元。

二、计提预计负债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未决诉讼预计负债共计3,647.85万元,预计由此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47.85万元,具体会计处理结果及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三、计提预计负债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预计负债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预计负债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预计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谨慎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五、监事会本次计预计负债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预计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预计负债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及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预计负债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函。

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