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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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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1-08-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自2021年8月13日起,招商银行开始办理本公司旗下中银持续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2236)、中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2264)、中银创新医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7718/010500)、中银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9414/010321)、中银医疗保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0159)、中银战略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1677/010812)以及中银智能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1476/012181)的销售及相关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及办理程序等相关规则以招商银行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相关详情: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