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韦尔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韦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5
转债代码:113616 转债简称:韦尔转债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韦尔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转债代码:113616
● 转债简称:韦尔转债
● 回售价格:100.12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
● 回售期:2021年8月10日至2021年8月16日
●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1年8月19日
● 回售期间可转债停止转股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关“韦尔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韦尔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韦尔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及价格
(一)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回售价格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韦尔转债”第一年的票面利率0.2%,计算天数为224天(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8月9日),利息为100*0.2%*224/365=0.12元/张,即回售价格为100.12元/张。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后20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有关回售公告至少发布3次。
因此,在回售实施前、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即2021年8月4日至2021年8月9日)及回售实施期间(即2021年8月10日至2021年8月16日),本公司共计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发布3次回售提示公告。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3616”,转债简称为“韦尔转债”。
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者部分回售给公司,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2021年8月10日至2021年8月16日
(四)回售价格:100.12元/张(含当期利息)
(五)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本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韦尔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21年8月19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韦尔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韦尔转债”债券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本公司将发布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韦尔转债”将停止交易。
四、其他
“韦尔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韦尔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21-50805043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韦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6
转债代码:113616 转债简称:韦尔转债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虞仁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3,43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1.48%;本次质押解除后,虞仁荣先生剩余累计质押股份为121,432,000股,占其持股比例的44.41%。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绍兴市韦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绍兴韦豪”)、虞小荣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355,002,00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0.87%;本次质押解除后,虞仁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61,432,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5.47%,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8.59%。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接到控股股东虞仁荣先生的通知,虞仁荣先生质押给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7,700,000股股份已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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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虞仁荣先生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尚无用于后续质押的计划。如有变动,虞仁荣先生将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虞仁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绍兴韦豪、虞小荣先生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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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