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
债券拟补充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21-068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
债券拟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8月12日,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总公司”)的通知,电气总公司拟以所持公司A股股票用于对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进行补充质押。
本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和2021年3月24日分别发布了《上海电气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股份质押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8)和《上海电气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0),电气总公司已将持有的254,545,455股本公司A股股票及其孳息质押给债券受托管理人,本次可交换债券已于2021年3月23日完成发行。根据《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约定的维持担保比例和追加担保机制,电气总公司拟将持有的3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19%)公司A股股票自其证券账户划入质押专户以办理补充质押登记,用于对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息偿付提供补充担保。
关于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及后续事项,本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