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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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1-08-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1-043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华数据”)股票(证券简称:科华数据,证券代码:002335)于2021年8月10日、2021年8月11日、2021年8月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

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有需要更正或补充披露的事项。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六)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 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 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三)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1-044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

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龙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为:2021-030),公司股东北京龙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龙晟”)持有公司股份共计23,078,3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因经营周转需要计划自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含)13,847,0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4,615,6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9,231,3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21年5月28日北京龙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100股,该次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23,078,2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78%。具体内容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8月12日,公司收到北京龙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本公告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股东北京龙晟严格遵守其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2、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数量在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本公告日,预披露的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北京龙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0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