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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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
结构的公告

2021-08-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1-064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

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200万人份体外诊断试剂、850台配套仪器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布局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重新规划与设计调整。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15 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55.00万股,发行价格为29.46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58,103,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合计人民币59,032,143.0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9,070,856.9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9月24日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 年9月25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9]7401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

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注:上表“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投资进度”为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统计数据。

2020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用于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场地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万元超募资金在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北侧购买20亩土地使用权,用于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200万人份体外诊断试剂、850台配套仪器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场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用于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场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2020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2020年7月16日,公司取得了20亩地的土地使用权证。

2021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1年5月延至2022年10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三、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主要情况

(一)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廊坊联合重工制造有限公司南侧、官东路西侧30亩地块。该地块为长257米、宽77米的长条形地块,公司已于2019年1月取得廊开经内资备[2019]19号的备案许可,并于2019年6月获得一期工程(生产厂房及仓库)的施工许可。2020年7月16日,公司购买了位于募投项目北侧的20亩工业用地,用于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场地。目前,公司一期工程(生产厂房及仓库)已在原30亩用地上建成,于2021年7月23日获得不动产产权证【冀(2021)廊坊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02398号】,开始投入使用。

为满足廊坊市政以及公司更好的进行产业合理布局,达到集约用地的目的,并为后续产能扩张预留空间,公司对募投项目二期建设布局、内部投资结构拟进行重新规划与设计调整。

(二)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具体情况

1、建设内容调整情况

2、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注:募投项目建设布局调整后,取消了地下车库的建设,调低了研发综合楼的层高,对中试厂房、辅料库进行了扩建并新增了高端仪器生产厂房、配套综合楼,项目投资总额未变。

3、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场地扩大后,结合廊坊市政规划、公司产业合理布局的情况,综合考虑了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规划,为充分合理利用募投项目用地,对募投项目的建设布局进行的科学的安排与调整。本次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助于募投项目产能及目标的实现。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结合廊坊市政规划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重新调整项目建设布局需求而提出的,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及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满足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有助于对募投项目产能及目标的实现,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司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1-065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8月30日 10 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永旺西路26号院中关村高端医疗器械园10号楼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8月30日

至2021年8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1 年8 月26 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永旺西路26号院中关村高端医疗器械园10号楼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层会议室。

(四)登记方式:可采用电话登记、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注意事项: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永旺西路26号院中关村高端医疗器械园10号楼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102629

联系电话:010-50973660

传真:010-56528861

联 系 人:石永沾、张宏刚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8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1-063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12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二层会客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8月9日以邮件、微信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靖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结合廊坊市政规划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重新调整项目建设布局需求而提出的,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及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满足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有助于对募投项目产能及目标的实现,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