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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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之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

2021-08-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A600845 B900926 股票简称:宝信软件 宝信B 编号:临2021-049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之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宝信软件”)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马钢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马鞍山基石智能制造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苏盐国鑫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和北京四方万通节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飞马智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智科”)75.73%股份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5)。

公司接到上述核准批复文件后及时开展资产过户相关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公司已与本次交易的5家交易对方签署《资产交割确认书》,飞马智科对其股东名册进行了更新。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持有飞马智科75.73%股份,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完成。

(二)本次交易后续事项

1、公司尚需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以支付交易对价,并就新增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前述新增股份上市手续。

2、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注册资本变更等事宜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3、相关各方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承诺事项。

4、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中介机构结论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已获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核准,且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已过户至宝信软件名下,过户手续合法有效,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3、宝信软件尚需根据本次交易的相关约定办理后续事项,在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承诺全面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上述后续事宜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不会对本次交易的实施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法律意见书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

本次交易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相关交易协议约定的全部生效条件已得到满足,本次交易可以实施;本次交易项下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手续,交易对方依法履行了将标的资产交付至宝信软件的法律义务;宝信软件尚需根据本次交易的相关约定办理后续事项,在交易各方按照已签署的相关协议与承诺全面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该等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特此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14日